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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孙景南建议:增设“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罪”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人宣 记者 徐苏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环节,关系着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电焊工高级技师孙景南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将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着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孙景南介绍,2019年11月,南京市专门出台了《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目的是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办法公布后仅一个月,市应急管理局就接到举报87起,其中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的达84起。根据举报,市应急管理局查处了3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件,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旦酿成事端,必然会造成严重后果。
孙景南说,但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对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只有行政处罚规定,且罚款数额也不高,法律追究力度明显不足,几乎起不到对违法人员的震慑作用。为此,她建议在《刑法》分则第二章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设一条新罪名,即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罪。
为防止直接责任人存在侥幸心理,从源头上打击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行为,孙景南还建议将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纳入刑法评价范围,这同时也是刑法社会机能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保护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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