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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 | 让新婚夫妻持证“上岗”,管得忒宽了



在今年的珠海两会上,有市人大代表建议珠海先行先试建立“家长学校”,让新婚夫妻和离婚夫妻持证“上岗”。近日,珠海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民政部门对于这份建议的答复函。

老实说,这样的建议让很多人心中一凛,好在珠海市民政部门没有同意。

有关建议提出,由民政部门牵头要求每一对登记结婚的育龄夫妇签署家长责任承诺书,开展准家长学校培训,培训合格之后发放合格证书。对于每一对离异夫妻,必须签定相关“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相关承诺书。珠海市民政局称,经梳理,民政部门缺乏相关政策依据。这样的回答是得体的。

“几乎所有的行业都需要持证上岗,唯独最需要取得上岗证的家长却没有。”珠海市相关人大代表的这话,让人想到了耳熟能详的名言:“一想到为人父母不用经过考试,我就毛骨悚然。”但显然,该市人大代表的建议更为具体,看上去也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现实中,离异后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尤其是对子女不管不问的情形并不鲜见,而人生头一遭“做父母”,因而对儿女教育缺乏科学性的例子也颇多。不久前,有网友指责某童模被其母亲脚踹,就引来不少网友关切。由此可见,劝谕和引导新婚夫妻、离异夫妻建立某种素养,是有意义的,也是有必要的。

所以,珠海市民政局补充表示,为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民政部门决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在颁证环节增加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子女”的提醒内容,对当事人进行婚前培训。在办理离婚登记受理资料时,增加对当事人进行“离异不得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温馨提示环节,引导当事人积极正确对待婚姻及后续子女教育问题。这样的细节性“改善”是贴心的、诚恳的,易于获得公众理解。

但要是按照建议予以强制性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就没道理了——不仅没有政策依据,也不符合法治精神。

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法规不是越多越好,不能什么东西都要法律法规来规定。事无巨细的规定,往往适得其反,引人反感。人为增设婚姻门槛,把跨不进门槛的人“剥离”在外,这有违反婚姻法、干涉婚姻自由之嫌,也实在伤害到了生而为人结伴行走人生的天然乐趣。

2021年1月21日,国家公布了家庭教育法(草案),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这样的规定,是与时俱进的,显示了立法层面的宽阔视野。有此规定足矣!

要是据此认为,我们还应该更进一步,让新婚夫妇必须“考试上岗”,那么,每个人进入60岁之前也应该考试上岗、每个小孩进入学前班之前也应该考试上岗……不如此不能体现“持证上岗”的公平性。但常识和民意告诉我们,这些都是强人所难、多此一举。

相关建议透着浓浓的社会责任感,出发点很赞,但可惜的是没有多听听群众的意见。这个建议在网络上“炸了锅”,并非偶然。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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