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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提供制度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能 发挥制度优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光荣使命。半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提供坚强制度保障,持续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地落实。

9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加强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制度保障的决定》。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省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地明确了4大部分8条人大工作制度安排,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洹说,这个决定最大特点就是紧扣制度保障,通过构建完善立法引领机制、监督支持机制、民意汇集机制,以地方立法来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以人大监督来推动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找准人大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切入点、着力点,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了一系列创新工作:围绕促进未来产业培育、低空经济发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等主题,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进行专题调研,高位推动解决堵点卡点;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修改了多部地方性法规;强化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精准监督,听取和审议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等一批专项报告;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深入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实践,重点督办“引领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等代表建议,引导激励代表积极建言献策。同时,强调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在产业规划引导、创新要素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各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工作整体效能。

省人大代表林玮说,这次的建议主要是关于整个江苏企业的智能化改造,因为通过调研发现,更多中小型企业缺人才、缺经费,还缺思想,研究院所、高校、企业、政府部门能够坐在一起讨论,针对这些中小企业多进行一些差异化的、订单化的改造。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杨继洪告诉记者,制定《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开展智能制造、营商环境的立法调研。今年合成生物的发展都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议题,推动新能源、新医药、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发展。

随着决定的出台,接下来,省人大常委会在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将进一步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用好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等新平台,完善立法、监督项目的民意收集、整理、转交及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民意民智得到充分吸纳和汇集,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凝聚广泛共识和合力。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 杨时盛 康健 常州台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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