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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信心 促发展 挑大梁|上市苏企“真金白银”彰显身价提振信心

新春伊始,江苏上市公司的回购增持行为成为市场瞩目的焦点。据统计,近一个月,已有80余家江苏上市公司披露了回购计划,其中,计划回购资金额超亿元的公司有16家,另有40余家公司发布了增持计划。这些“真金白银”的支持举措,不仅彰显企业对自身价值的坚定信心,也为市场注入了强大的信心与活力。

行业龙头领衔,亿元级回购增持增多

2月2日,药明康德公告表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采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票并予以注销,拟回购金额总额约为10亿元。这一回购金额,在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回购金额中排第二。此外,聚和材料、聚灿光电、安洁科技、润和软件、康缘药业、鹏鹞环保、康尼机电、新点软件、日联科技等江苏上市公司的回购上限也在2亿元以上。

增持方面,东方盛虹增持金额超4亿元,位居首位。迪哲医药、锦富技术、海星股份、法尔胜、中国天楹等公司增持金额均超2000万元。增持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等,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增持积极性较高。综合来看,这些回购和增持计划涵盖了生物医药、机械设备、信息技术等多个行业领域,显示出江苏上市公司在不同产业的广泛布局和对未来发展的积极展望。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认为,上市公司纷纷发布回购增持计划,其背后有多重原因交织。一方面,这体现了公司对自身经营发展的坚定信心。回购和增持都是公司用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上购买自家股票的行为,无疑是在向市场传递一个信号,即公司认为当前的股价被低估了,有上升空间。另一方面,回购和增持也能有效提升股价,增强股票的流动性,对于维护公司市值、提高股东信心和稳定市场情绪都有积极作用。

提质增效重回报,“注销式回购”受关注

从回购的用途来看,除了常见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外,将注销作为回购目的正成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开展市值管理的重要途径。通俗来说,“注销式回购”就像是公司给自家股票做了一次“瘦身”,将买回来的股票“吃掉”。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变少,每股的价值自然就提高了。

药明康德2月2日发布回购预案,2月5日就“闪电”完成了回购计划。值得注意的是,上个月药明康德刚刚在港股市场完成了2023年奖励信托计划所涉H股的回购注销事项。至此,药明康德在一个月内已完成两地市场价值总额超过20亿元的回购事项,且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均将予以注销。

2月6日晚间,康缘药业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3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完成之后全部注销。这也是该公司自上市以来第三次“官宣”回购方案。随即在2月7日,康缘药业就完成了首次回购。速度之快,再次证明了公司对市场信号的敏感性和对股东利益的重视。

记者注意到,多家公司也在回购公告中披露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例如佳禾食品、多伦科技均在回购公告中称,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效传递公司价值,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回购和注销股份,上市公司能够更直接地提升股东权益,同时也为公司未来的增长和扩张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市场底”。这些积极的资本运作,有望成为推动江苏乃至整个A股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加大打击力度,监管严防“忽悠式回购”

合理的回购,固然可以提升公司价值、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可否认的是,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回购预案中“吹”和“拖”、回购后不实施或突然停止回购、回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等“忽悠式回购”也是饱受市场诟病的焦点。

去年12月15日,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回购行为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旨在引导上市公司审慎、规范地进行回购,积极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根据新规则,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同时发行股份,明确界定了回购与发行的行为范畴。同时,独立董事不再就回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减轻其负担。为防范“忽悠式回购”,规则还增加了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规定。

“回购增持并非没有风险,比如公司回购后股价并未如预期上涨,或者公司未来的业绩表现不佳,那么回购增持就可能成为一种‘吃力不讨好’的行为。”朱克力认为,在上市公司纷纷回购增持的背后,投资者确实需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哪些公司是有实力进行回购。如果公司拥有充足的现金流且负债水平较低,就有较强的回购实力。反之,如果公司现金流紧张或者负债累累,回购计划就只能是“空中楼阁”。

因此,上市公司在制定回购计划时,应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因短期市场波动而作出冲动决策。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回购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投资者也应增强风险意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表现和行业前景进行全面分析,避免盲目跟风。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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