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4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1月16日,省政府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场新闻发布会,围绕《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作了相关解读。
GDP占比近60%,撑起全省经济“半壁江山”
2023年3月30日9时55分,南京市民张康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领到全省第1000万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江苏,成为全国首个在册个体工商户总量破千万省份。目前,全省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已超过1400万。
个体工商户数量的持续增长,是江苏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生动缩影。如果用更细致的标尺丈量其发展深度与广度,一组数据跃然眼前:
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民营经济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5%、占比53.8%,民营企业上缴税金7954亿元;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项目数占全省比重超八成,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达到88.8%;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2406.2亿美元、占全省比重提升至44%……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创业创新的主体力量、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创造社会财富的主要来源。”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沈剑荣介绍,江苏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接近六成的GDP、六成多的税收、近七成的全社会投资和企业研发投入、八成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九成以上的企业数量,在稳增长、促转型、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看到民营经济显示出的强大韧性和活力的同时,也应看到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此次《若干措施》的实施,正是要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明确指标性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服务效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需要多方面政策扶持。《若干措施》分别从拓展民间投资领域、完善公平竞争机制、破除招标投标壁垒、优化涉企行政服务、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常态化推进拖欠账款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管理等方面提出7条具体举措;从强化金融助企惠企、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加大项目用能支持、加强环境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措施,为民营企业破壁除障、消肿化瘀,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为打通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增加政策精准性和透明度,《若干措施》更是列出多项指标性要求。在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要素保障方面,提出进一步简化项目能评审批流程,全省每年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与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相匹配,原则上不低于70%,在能源要素的使用上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倾斜和支持;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方面,提出要发挥政府性融资机构作用,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比重原则上达到80%,积极支持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除了做实政策支持、做强要素支撑,江苏也将鼓励扩大民间投资作为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省建立省级年度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2024年除列入省级重大项目的210个民间投资项目外,单列200个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清单,当年投资652.2亿元。与此同时,出台鼓励民间投资进入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农业农村、市政、环保、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细分行业指引指南,进一步细化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的操作指引。
科技创新,助民营经济驶入发展“快车道”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需要澎湃的内生动力。为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创新含量和发展质量,《若干措施》从提升创新创造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共享、支持企业转型提升、支持参与国际循环等方面提出4条具体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重大技术创新,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民营经济驶入风来势起的“快车道”。
发布会上,江苏省科技厅副厅长赵建国介绍,全省80%以上的研发人员和研发经费均集中在民营企业,全省70%以上的研发机构建在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已成为兼具创新精神、创新活力和创业实力的中坚力量。
为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服务体系,省科技厅在已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创新的12条措施基础上,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我们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和各类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向民营企业开放,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推进创新资源共享。”赵建国表示。
对民营企业而言,不仅要以创新赢市场,也要以专注铸专长、以配套强产业。近年来,江苏省工信厅扎实开展专项支撑企业培育行动,累计培育省级专项资金中小企业9601家,创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4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86家,其中80%以上都是民营企业。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张金国表示,计划2024年新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争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30家左右,进一步激发民营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以法为盾,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需要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若干措施》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梯度培育、加强组织统筹协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依法推动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再“扩面”,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才能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立法方面,江苏省司法厅先后完成《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任务,还在行政执法层面指导各地制定对于涉企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三张清单。在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方面,省司法厅联合省工商联开展“法治民企建设五年行动”,推出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0项举措。“全省共推动1370家律师事务所和1751个商会建立对接服务,组建186个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努力通过法制手段护航我省民营企业发展。”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介绍。
好的市场环境离不开公平竞争。近年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强化竞争执法监管、加强涉企合规指导等方面工作,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分享了一组数据:“2023年,全省共排查梳理涉及到经营主体活动的各类政策文件15.4万份,修订废止276份。组织13个社区市开展交叉互查,督促整改15份有违公平竞争政策的文件措施。”陈琪宏介绍,省市监局连续5年在全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惩处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商业混淆等违法行为,不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新华报业·新江苏记者 柏丽娟 王心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