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关系着人民幸福、社会稳定、国家发展。基层治理得好不好,矛盾化解得妙不妙,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干部。
手中有政策,基层治理有方向。化解矛盾不是“画大饼”式拖延问题、懈怠群众,而应充分运用政策,从快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避免小问题拖成大管涌。上级部门要多一些“雪中送炭”的好事,少一些“弄巧成拙”的蠢事,不要做“画蛇添足”的错事,让中央的好政策真正直达基层,实现政策向一线倾斜,资源向一线集聚,画出推动疑难问题化解的同心圆。基层部门更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找出政策的化解点,对于政策规定不够细、基层没有权限、需要多部门协调等疑难问题,主动发挥牵头作用,构建问题会商、会办等机制,争取让问题化解在基层一线,最大程度保护群众利益。
行动有方略,化解矛盾有成效。矛盾调解工作是一门瓷器活,必须练就“金刚钻”。要有力,构建基层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整合各级、各部门调解力量,注重从基层培养一批调解专家,在“矛盾窝”里摔打磨炼,锤炼出“一叶知秋”的洞察力、“百折不挠”的耐力、“如沐春风”的亲和力,成为矛盾化解的“行家里手”。要有巧,化解矛盾要注重从源头处寻根,打好“提前量”,在“青萍之末”处打好预防针,往往事半功倍;分类制定各类矛盾的处置应急方案,做到能今天化解的绝不过夜、能基层解决的绝不矛盾上交、能苗头性化解的决不让问题变大变复杂。要有情,基层干部需将心比心、以真心换真情,把群众的事当家事,用真心、动真情、使真劲,处处站在群众立场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维护群众利益,矛盾自然迎刃而解。
组织有保障,基层干部有担当。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干部。一方面,在待遇方面要向基层倾斜,对“吃紧”岗位的“老黄牛”要高看一眼,在评先评优、考核奖励、健康休养等方面优先考虑,让吃苦者心不苦。另一方面,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基层真正干事的干部,要大胆容错,形成“为担当者担当”的良好氛围;对被诬告的干部,要及时调查清楚,理直气壮地为敢闯敢试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对给予容错的干部加强教育引导,让干部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龚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