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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推出“房十条”,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变化“合理定价”

扬子晚报网10月16日讯(记者 高峰)10月16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市相关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房十条”),已于10月10日印发实施,以切实减轻房企压力,满足群众需求,改善居住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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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十条”主要内容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徐宜军介绍说, “房十条”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切实,四个进一步”。切实减轻房企压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开发企业使用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参与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缩短退还竞买保证金时间,以及落实土地增值税征管规定,有利于减轻房企资金压力。优化商业指标比例,便于房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整商业配套,推出适销对路产品,避免造成库存积压。优化房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该条政策及时回应市场诉求,避免个别单项验收影响房屋交付,造成延期交付问题。

切实满足群众需求,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实行商品房“优质优价”管理,开发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及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定价,切实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在实现开发企业快速回笼资金的同时,让购房者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拓宽保障性房源筹集渠道,属地政府(管委会)可购置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对房地产去化周期偏长的项目可购置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既能减轻房企库存压力,又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实现多方共赢。

切实改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住房品质。提高改善性住宅供地比例,适度放宽和优化高低配、绿地率、建筑密度限制,有条件区域可建设除独栋独院、双拼建筑外不低于10米高度的住宅产品,允许开发企业调整住房套型结构,提升住房品质,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切实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完善农房改善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试点政策,贷款可贷额度由不得超过农业转移人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调整为15倍,并且可选缴存档次由原先五档提升为八档,每档次金额也有较大幅度提高,将有效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公积金贷款需求。推出“换新购”服务,搭建“换新购”平台,对有意卖旧买新的群体,提前锁定意向房源,实现一、二级市场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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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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