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宁 姜福钢 记者 王瑞)突然变道还“逼停”后方车辆,开斗气车?南京交警接到举报后进行了调查,结果当事司机连喊冤枉,称自己变道后车辆熄火了,造成了误会。最终,交警对该司机随意变道和不打方向灯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150元记1分。
△事发现场后车行车记录仪画面
前不久,南京交警三大队接到一名车主举报,称双桥门立交上一辆大型客车突然变道,还故意逼停自己的车。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交警与大车司机取得了联系。很快,大客车司机张某来到了交警三大队,他解释说,变道之前的确没有看其他车,没有注意安全,也没有打方向灯。但是,这个突然停车真的不是故意,也不是开斗气车,是操作失误导致车辆熄火。对于自己的变道行为,张某承认了错误,并道了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七条之规定,交警对于张某“随意突然变道”和“变道不打方向灯”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50元和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合计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交警就此提醒,变道就是一个和其他车辆配合的过程,正确的做法是一灯、二镜、三方向。变道之前,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这是驾驶员必须养成的习惯,也是文明驾驶素质的体现;第二步是观察后视镜,判断周边路况是否适合变道,还要快速观察车辆两侧盲区是否有其他车辆接近;接下来就是第三步操作,即缓打方向、迅速变道。变道时应采取“渐进式逐车道变道”,一次变道行为只能变更一个车道,渐进式逐次变更至目标车道。
(交警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