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
作者:陈旭、刘菲(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基础研究是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的基本抓手,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是应对风险和挑战、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制胜法宝,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新时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客观要求。
据统计,2012年我国基础研究投入为499亿元,2022年的这一数字为1951亿元,年均增长近15%;基础研究研发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由2012年的4.8%提升至2022年的6.3%,我国基础研究水平和实力迈入新阶段,这为我国战略性新兴技术研究、战略性新兴平台研究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提供了坚实基础。
目前,世界范围内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对基础研究产出的影响越来越大。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深化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好制度、政策的价值驱动和战略牵引作用”。着力推进基础研究体制机制深化改革,就要打通基础研究机制、体制、制度梗阻,提升基础研究科研组织程度,激发基础研究活力动力,增加基础研究产出绩效,以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高标准的基础研究推动我国科技自立自强,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着力健全投入机制。健全基础研究项目投入机制是推动基础研究迈向新台阶新阶段的制胜之步,是提升基础研究产出的根本路径。围绕数学等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关键科学问题、蛋白质科学等前沿领域、国家研究试验基地和国家实验室等方面,既要稳步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也要优化财政资金结构;既要实施税收优惠,又要加大税收返还力度;既要支持基础研究信贷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保险基金,如扩大基础研究领域基础学科、前沿领域、国家实验室投资子基金托管银行和金融机构范围、规模,同时创新保险险种、工具、产品,为基础研究提供风险保障;又要鼓励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联合基金、科学研究捐赠,以此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投入机制,实现基础研究稳定性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得益彰。
着力完善支持体制。建立基础研究支持体制是推动国家科技计划落地的“关键一招”。首先,落实基础研究项目组织机制,会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战略科学家和企业领军人才共同研判、谋划、制定学科前沿和国家战略方向,征集一批关乎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出一批基础研究指南内容,规划一批基础研究项目规模。其次,完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机制。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平台和系统,保障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专家名单完整性、申报时间可控性、申报内容精准性、申报条件合理性;另一方面,综合发挥同行评审专家、应用和产业专家等评审专家专业评审优势,建立共同评审责任与义务机制,针对非共识和颠覆性项目,可采取绿色评选通道、单独评选通道、国际国内结合评审等方式进行遴选和资助。最后,健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机制。加快实施基础研究项目“减表行动”,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主权;同时,实施定期评估与弹性评估相结合的评估制度,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增强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弹性;此外,也要针对不同类别基础研究项目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推动基础研究项目个性化特色化发展。
着力强化激励制度。增强基础研究项目激励是打造基础研究续航动力的根本保障。既要积极落实研究项目经费“包干制”,又要执行以增加知识价值及附加值为导向的薪酬绩效分配方式。要着力健全基础研究项目科研人员薪酬制度,落实“基本工资+科研绩效+科研福利+科研奖励”分配制度,切实保障基础研究科研人员研究工作和生活条件。同时,着力健全同基础研究长周期相匹配的科技评价制度。探索以基础研究贡献度、创新度、求真度和开放度为基本导向的基础研究科技评价准则,以基础研究质量、创新成果应用、转移转化水平和程度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以同行评议及其同行扩展专家为评价主体,以基础研究的量与质相结合为评价方法,全面激发基础研究创新活力动力,培育一批基础研究创新基地、优势团队、重点人才和领军人物,打造基础研究战略核心科研力量。
《光明日报》( 2023年03月17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