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7月1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进展与成效。
有记者提问:近年来,公益诉讼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请问从2017年全面推行以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进展如何?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回应,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拉开了检察公益诉讼改革的序幕。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部分地区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17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五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保护为核心,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的本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稳步增长,办案质效也不断提升。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万余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生态修复、环境治理费用93.5亿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约182万千克,查处、回收假药和走私药品约6万千克;督促保护、挽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约159.5亿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约337.2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5.8万余亩。
从五年来的发展看,公益诉讼检察鲜明体现了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基本制度特点。在制度实践当中又有以下具体特点:一是以人民为中心,解决民生难题。最高检先后部署“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等专项活动,始终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身边的关切问题。二是推动完善立法,促进法治建设。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再到英雄烈士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垄断法等一系列单行法,先后增加了公益诉讼检察条款;“两高”出台司法解释,最高检制定办案规则,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公益诉讼的专项决定,中国的公益诉讼检察法律规范体系不断丰富。三是协同保护公益,彰显制度优势。办案中,检察机关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协作,形成公益保护的强大合力。四是完善配套机制,提升保护质效。如健全跨区划协作机制、一体化办案促进公益损害的系统治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快速检测等技术强化调查保障,推广诉前圆桌会议、听证等方式强化公众参与,有力提升了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和公信力。
(编辑 张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