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29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关于《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费予清介绍,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缓缴险种从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大到医疗保险。其中,养老、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1年,也就是可以缓缴到明年3月份。“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其他特困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我市也将按照国家规定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整个缓缴范围和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 此外,费予清表示,为了支持企业发展,人社部门还将积极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优化人才落户和居转户条件,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记者 康玉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