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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伟大变革】外商投资环境持续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在华外商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机遇,众多外商在华投资兴业的信心和决心越来越坚定。

  提升营商便利程度

  今年3月29日,天丝集团红牛饮料生产基地项目在四川内江开工,项目总投资20亿元,设计年产能14.4亿罐,该项目是泰国天丝集团在华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感于我国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天丝集团在2020年宣布,三年内将对其在华业务进行一系列新的投资,包括深化在华合作伙伴关系、在中国设立新的代表处、扩建新的生产基地以及推出更多新产品等。

  这是近年来外商加大投资中国的典型写照。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政策举措,大大降低了投资门槛,对外商吸引力不断提升。

  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比如,在汽车领域,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进一步取消了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实现了汽车行业的全面开放。

  今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此前,我国已经从2017年到2021年连续5年修订全国和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清单长度不断缩短,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给予外商在华投资以更加明确的预期。

  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2021年,商务部发布《中国外商投资指引(2021版)》,整合了中国投资环境、相关法律制度、投资办事流程等内容,为外资企业和外国投资者研究制定投资中国战略、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提升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能力。201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成立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统筹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实施存在的问题,工作专班举办多场外资企业、外国商协会对话交流活动,积极宣讲政策、听取各方诉求、回应外资企业关切。针对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这一现象,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特别是帮助疫情重点地区的外资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人员入境、物流运输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在一系列稳外资政策举措的推动下,众多外商持续加大在华投资布局力度。2021年,中国吸引外资在历史上首次突破万亿元人民币大关,达到1.1万亿元,增幅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施耐德电气全球执行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尹正感叹:“近年来,中国持续扩大开放,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中国已经是施耐德电气在全球的第二大市场,施耐德电气有信心在中国进行长期的规划和发展。”

  完善法治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体系,通过外商投资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全面施行,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了更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2016年,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取得的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外资三法”作出修改,在法律中确立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推向全国。

  2018年12月,外商投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年3月15日,作为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步实施的还有配套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外商投资法的司法解释。

  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文件,制定、修订和废止了500多件法规文件。商务部等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措施,完善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健全投诉工作网络,帮助外资企业协调解决了一系列投诉事项,维护了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及其相关制度的完善,标志着我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已日趋成熟并逐步完善,给外商投资以极大的自主性,不仅有利于简化外商投资程序和在清单外领域投资的审批流程,让外商投资的领域更宽,还有利于规范、促进外商投资行为,激发其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投资预期更稳、信心更足。

  欧莱雅中国首席执行官费博瑞表示,外商投资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中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制度型开放转变的重要安排,在法律上对外商在华合法权益予以充分保障,展示了中国拥抱世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决心与行动力,将为各国企业在华开展合作提供广阔机遇,推动双边和多边合作深入发展。

  对标国际一流水平

  近年来,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对标国际通行规则,重点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国际化进程,逐一梳理出自身的短板弱项,制定重点改革任务台账,不断缩小与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之间的差距。

  2013年以来,已分批次设立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试点格局。开放新高地“多点开花”,并在建设过程中多领域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国际上促进贸易便利化、改善口岸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上海自贸试验区于2014年2月在国内率先启动建设试点,促进企业通关效率全面提升。如今,这一创新成果早已被复制推广到全国。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向全球推荐了上海实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改革举措。

  同时,各自贸试验区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大压力测试,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着力在制度型开放等方面取得新进步、打开新空间,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例如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加强商事争端等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等。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全面、现代、高质量和普惠的自贸协定为目标,对标国际高水平自贸规则,形成了区域内更加开放、自由、透明的经贸规则,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等。中方全程参与谈判并发挥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作出了高水平的开放承诺,首次在经贸谈判中达成投资负面清单,首次在国际协定中纳入数据流动相关规定,首次在自贸协定中全面纳入知识产权保护。此外,中国还积极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

  在外部环境日趋复杂的大背景下,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营商环境,对外商的吸引力与日俱增;外商也不断加码投资中国,坚定拥抱中国市场。       (经济日报记者 袁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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