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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困必救、有难必帮!江苏已开展因疫临时救助6.57万人次

交汇点讯 4月26日,江苏召开全省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视频调度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期,针对省内外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各级民政部门重点保障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发现并解决受疫情影响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截至4月25日,江苏因疫开展临时救助6.57万人次,其中本地居民6.49万人次,外地人员799人。

暖心接力:“现金+物资+服务”

“你好,这里是太仓市民政局,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我的药快吃完了,儿子媳妇暂时来不了……”家住太仓市沙溪镇泰西村的毛阿姨今年93岁,因病长期卧床,太仓居家乐善家的话务员负责对接老人居家生活保障,“每日关怀电话”20多天来没有间断。话务员得知老人情况后,立即安排在高新区和沙溪镇的工作人员通过接力传递的方式,第一时间把药送到老人手中。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太仓市民政局迅速成立“太暖心”专班专线,接听群众来电。4月初至今,“太暖心”专班专线已拨打、接听群众电话17700多次,协调解决群众生活物资、心理疏导、临时救助等方面问题,累计为130多名老人上门送菜、送药、送防疫物资,确保高龄困难老人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连日来,江苏各地都在对封控区和管控区内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动态情况摸排。从统计数据看,受疫情影响特殊困难群体主要分布在徐州、盐城、宿迁、无锡、苏州、镇江、南通和南京。截至4月25日,各地共摸排管控区(含封控区)内低保对象7116户12169人,分散供养特困对象1738人。

截至目前,江苏已发放临时救助金707.65万元,发放救助物资折款1098.63万元。各地民政部门提供“现金+物资+服务”的救助方式,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引导慈善组织定向捐赠。特别是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民政部门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和定期探访制度,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有难必帮:因疫情滞留可获临时庇护 

据悉,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对南京、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宿迁所辖部分县(市、区)紧急下达临时救助省级补助资金391万元。各地对因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已开展先行救助;对被迫滞留本辖区且无法取得家人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非本地户籍人员,由滞留地所在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确保做到凡困必救、有难必帮。

由于疫情封闭管理,一些人员滞留苏州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为此,当地专门成立滞留人员救助小组,按照情况分别给予临时庇护、物资帮扶、集中隔离、后期跟踪等救助,目前已救助帮扶20多人。

日前,花桥经济开发区民政办接到派出所电话,有一名女子带着两个孩子滞留在街面。当地民警已安排他们入住宾馆,但生活物资缺乏,需要帮助。民政办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协调多家社会组织多次送去换洗衣物、婴儿尿不湿以及鸡蛋、水果等食物,并帮其对接原居住地。由于其原居住地在上海某镇,疫情比较严重,路面交通受阻,无法送其回家。花桥经济开发区民政办特地安排社会组织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每天安排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宝应县社会救助站站长季刚银介绍,半个月前,县救助站在例行街面巡查时发现一名外省籍人员,因疫情滞留回不去。救助站及时对其进行帮助,并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4月22日,根据本人意愿和疫情防控政策,救助站已帮助他顺利返乡。据悉,该站近期已救助因疫情滞留的受困群众十多人,为暂时不能返乡的群众提供食宿保障。

适度提标: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 

响水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摸排外来人员183人,县财政每月安排4.5万元,将其中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补”的65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泗洪县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先行下拨乡镇小额临时救助资金,排查中发现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利用备用金开展“先行救助”。3月份以来,该县已救助856户2266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19万元。

连日来的排查发现,民政部门保障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多为老弱病残幼人员,自身抵抗能力弱,自我防护意识差,属于易感染的脆弱人群,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中高风险地区行动受限,困难群众日常生活和出行受到一定影响。此外,因部分行业,尤其是服务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少数群体收入暂时性下降,返贫风险增加,需要及时跟踪帮扶。 

为此,无锡、徐州、常州、连云港、盐城、泰州等设区市及部分县(市、区)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困难残疾人增发临时生活补助,合计已发放资金5383.51万元,惠及各类困难群众31.47万人(次)。

记者采访获悉,目前各地民政部门均已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有条件的地区已实行线上申请救助。民政部门还延长已保障对象定期核查时限,必要时暂缓退出低保。

民政部门表示,后续的跟踪帮扶不会间断,将继续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生产、就业的人员或家庭的摸排力度,查看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救助金。各地持续关注物价变动,按规定适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悉,2022年7月起,江苏各地将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适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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