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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企业“减负”给经济“蓄能”“扬州版惠企40条”出台

扬州网讯 (通讯员 发改 记者 丁蕾 实习生 王昊文) 日前,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突出精准施策,对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财政税费支持、金融支持、清费减负、支持重点行业恢复发展、加强外贸企业帮扶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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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简称“苏政40条”)。市发改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功能区以及公众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扬州版惠企40条”。

扬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苏政40条”中已经明确额度的各类税收费用减免、办事流程等政策,并根据扬州实际,进一步延伸细化。

在具体内容上,扬州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施策。例如,免征部分行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缓缴社保费,降低医保费率和物流费用等。聚焦重点行业,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等行业以及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重点帮扶,比如支持餐饮商户延长营业时间,免收内销缓税利息等。聚焦提振消费,更好地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深入组织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鼓励文旅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民宿、乡村产业集聚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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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方式上,简化办事程序,健全政策直达机制。针对以往政策执行中市场主体反映较多的审批程序复杂、上报材料较多等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建立惠企政策直达机制,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

上述负责人介绍,扬州市积极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比如免征城市公交场站等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建立“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等办理方式。降低医保费率,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减轻困难行业、企业税收负担和社保费,在网上便捷办理。同时,优化政府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高标准厂房,根据申请可以分幢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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