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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花绽放雪域高原

作者:徐爽(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西藏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这片中国最大、世界最高的雪域高原上,谱写政治文明的新篇章。

  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西藏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了社会制度历史性跨越。和平解放前,旧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占当时人口数量95%以上的农奴在官家、贵族和寺庙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的残酷统治下挣扎求生。1959年3月,西藏开始实行民主改革,这片土地上的人民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建设热情,实现了梦寐以求的当家作主理想。1961年下半年起,西藏各地进行普遍选举,昔日象征农奴主权力的法杖被投票箱取代,西藏各族人民积极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65年9月,西藏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开天辟地头一回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天辟地头一回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天辟地头一回西藏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翁。改革开放以来,西藏进行了多次自治区、地(市)、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都在90%以上,有些地方参选率达到100%。2021年9月,西藏顺利完成新一轮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选举覆盖全区所有城镇乡村,直接面对360余万人民群众,并且开通政务热线、聘请特约监督员,这些实用有效的做法保证了选举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合法。人大代表中除了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等人口较少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西藏人民通过这一制度性渠道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现在,自治区正进一步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平台建设,通过一个个“人大代表之家”,应民声聚民智,及时将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跟踪办理,使“人大代表之家”成为人大代表之间、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紧密联系、勠力同心的重要纽带,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切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政协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通过民主协商的多种方式建言咨政、凝聚共识,2021年共收到提案384件、立案361件,督办重点提案10件,提案办复率达100%,充分发挥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经过多年探索,西藏逐步形成了农牧区和城市基层民主制度。早在1959年7月,西藏历史上第一个农牧民协会在克松村诞生,迈出了基层群众自治的最初步伐。如今,广大农牧区建立了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城市社区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在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广泛推行。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着办,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全方位各环节处处融入的民主,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依法治藏有机结合,实现了西藏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高度民主和完备法制是现代治理不可分割的一体两面。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在西藏贯彻施行,确保了法制的统一性与民主的普遍性。与此同时,西藏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进一步细化,先后制定实施了140余部地方性法规,成为国家法律的必要补充,完善了地方立法体制。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城乡规划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边境管理条例》等,把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充分体现了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原则,为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新的途径和思路。在立法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工作机制,召开专家论证会和立法协商会,通过联络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吸收群众建议,仅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的立法,就征集到各方意见2638条,让基层老百姓的意见和诉求直达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出落实中央精神、顺应时代发展、体现地方特色、回应群众期盼的地方立法,得到各族干部群众拥护与遵行。

  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西藏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团结带领西藏各族人民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1980年召开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党中央先后召开7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治藏稳藏兴藏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对面临的形势进行深入分析,逐步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成为做好西藏工作的根本遵循。做好新时代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这“十个必须”回答了西藏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确立了西藏实现再跨越的路线图,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落实在西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建设发展中。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藏三者统一于西藏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这样的特征和优势好在哪儿?成效最有说服力,群众最有发言权。今天的西藏已经迈进了发展最好、变化最大、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新时代。“复兴号”开进了雪域高原,青藏、拉日铁路通车运营,川藏铁路全线开工,县乡村全部通公路,民用机场建成5个,形成四通八达的铁路公路航空综合性交通网络。青藏电力联网等工程为高原架设起电力“天路”,村村通光纤,4G信号覆盖率达99%。人口由20世纪50年代的100万净增了200多万,目前人口364.81万,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2岁,“三包”公费教育年限长达15年,建立了大、中、小、幼一体化的现代教育体系。全区62.8万建档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边境小康村全部建成,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900亿元,彻底摆脱了绝对贫困问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大幅提高。西藏各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实现最大的人权。

  世界屋脊在中国,西藏在世界屋脊。特殊的自然地理、历史因素,决定了西藏是完善国家治理、实现全面小康、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难点。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西藏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一代代共产党人和西藏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已在西藏生根开花,为西藏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发挥了巨大功效,必将在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再绽辉煌。

  《光明日报》( 2022年03月28日 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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