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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总结了党过去百年的成就和经验,指出中国用几十年时间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其中,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离不开党对经济工作的战略规划和统一领导,以及对经济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决议》指出,党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长三角一体化作为国家战略,肩负着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先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历史重任。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深厚的基础和良好的势头。自20世纪80年代起,长三角在区域发展中不断积累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等生产要素。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加入WTO,长三角在融入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城市间经济关联更加密切。2010年后,长三角城市群进一步加强城市间全方位合作,推进合作与协同机制长效化。如今,长三角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升级,经济势头强劲。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我国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求中国经济亟须转型升级,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增强自主核心关键技术和完善强基工程的基础上实现产业链升级,增强产业链韧性和提高产业链水平。这意味着各自为战的空间分割需转向合作协同的空间集聚,有力推动一体化进程,进而引起区域重大政策调整和空间布局重构。长三角是城市群密集、经济发展优势明显和配置效率较高的区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势必能带来人口、资源、要素的集中和优化配置,成为带动全国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之一。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本质是市场化,是区域统一市场的问题。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于市场,核心主体是企业,政府的职责主要在于提供公共产品,打造基础设施和载体平台。通过市场化改革,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市场分割,增强生产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性,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是拉近区域收入差距、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长三角一体化的本质问题就是市场一体化,没有市场的一体化,很难实现经济的一体化。长三角是我国跨省域一体化起步最早、基础最好、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市场一体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由于区域外延不断扩展,内部差异性也越来越大,市场一体化发展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搭建更加统一、共享的平台。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石是空间载体的构建,即大都市区和廊道。市场一体化需要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与配置,这种流动与配置并不是随机的,而是基于相对稳定的组织载体。这样的载体不仅是具体的项目,更在于大都市区和廊道的建设。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逻辑都是从大都市区走向城市群,大都市区内由于地理毗邻,具有同城化程度高、联系较紧密、经济社会关联度高等特点,所以大都市区建设在长三角一体化过程中是重中之重,需解决交通网络、城市定位、资源统筹、人员流动等问题。而各种类型的廊道则是城市间的中介连接,建设专业化廊道、贸易廊道、生态廊道等的重点在于构建共享平台、交易平台、标准化平台,推动各类发展要素的空间集聚和网络运作。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国家战略的需要,同时也呼应着世界发展的潮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将有力推动东部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带动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鞠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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