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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区全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也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如果发现有人违规,可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1月12日上午,徐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解读发布。现代快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徐州市区范围内(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2021年12月23日,徐州市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了《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规定》对禁放区域、部门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明确禁放的区域。市区范围内(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明确多种禁放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多渠道、全过程推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明确处罚主体和法律依据。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是明确《规定》的生效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为进一步落实《规定》要求,徐州采取了一系列强化禁放工作的具体措施。

  

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形成监管合力,市区构建了市、区(管委会)、街道(镇)、居委会(村委会)四级禁放管控网络,形成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多级联动管控机制,围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齐抓共管;严厉执法查处,各禁放区成立以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及社区为主要力量的巡查队伍,对居民小区、街巷等部位在重点时段持续不断地开展巡查,对违规燃放的,依法予以处罚。强化督导检查,春节期间,徐州市禁放办将组织8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配备足够的督查人员,视督查区域大小、任务轻重,分为若干个督查小组对各地禁放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规定》要求,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销售烟花爆竹。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在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达到一定数量的,将按照两法衔接机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张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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