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藏家王先生给记者展示了一份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固定摊贩营业许可证”,该证为发给专门经营“羊肉、蔬菜”的摊贩,其固定设摊地点为潞城镇,由当时的武进县人民政府颁发。据了解,由于时代变迁,类似的证已经很少见了。
这张固定摊贩营业许可证长约16厘米,宽约15厘米,边框为灰绿色繁复花纹图案,内为浅米黄色,其中还有“摊贩登记证”5个淡淡的较大的空心文字,类似水印。许可证上除了清楚地有摊贩证号、申请人姓名、住址、经营种类、资本总额十万元、设摊地点在中街、设摊年月等信息,还有固定摊贩必须遵守的5条“附注”,如“如有遗失须申明作废并报请补发”“此证在营业时间须置放显明处所以便检查”等。证左侧盖有武进县副县长沙肃斋的蓝色手戳印鉴,其左还有“武进县人民政府”方形红色大印,盖在“一九五四年”字样的上面,形制和后来的圆形印章不同。遗憾的是,原本贴有的摊贩本人照片已被撕掉。细细看整张证书品相约八品,纸张已显陈旧,保存状况尚可。
记者查询《潞城乡志》了解到,乡志上记载潞城有羊。1949年前,“冬天赵兴法的羊汤店颇受顾客欢迎”。说明这里有吃羊肉的习俗。《武进县志》记载,“1950年7月,对全县摊贩首次全面整理和登记,至1951年2月,共登记发证8142户。发证后,又对摊贩个人状况、营业种类、收费、活动范围、食品卫生等进行普查、抽查和重点检查。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摊贩也随之组织起来。”此后,固定摊贩营业许可证被收紧,至1978年底,武进县只剩个体工商户278家。
常州市地方文化研究者、民俗专家余忠良认为,经过时间的积淀、时代的淘汰,固定摊贩营业许可证能留下来的不多,专门售卖羊肉的摊贩证保存下来的更少,这张证是人们了解到那个时代常州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常州民间吃羊肉习俗的一个见证,是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具有一定的档案和史料价值。张军 葛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