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江苏某酿酒公司厂区内焕然一新,该酿酒公司新投资人之一的丁某脸上洋溢着希望的笑容,沉寂近四年的江苏某酿酒公司今日开工了!谁也没想到,两年前,丁某作为该酿酒公司的债权人,还在为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自己的债权清偿无望而奔走维权。
江苏某酿酒公司是一家有着近20年发展历史的传统酿酒民营企业,主要生产酱香型白酒,因其生产的白酒品质不错,深受消费者喜爱,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随着公司管理混乱、深陷民间融资,企业陷入危机。近年来更是资金短缺严重,负债无法及时清偿且不断扩大,引发多起诉讼,公司资产被多家法院查封,无以为继,不得不停产歇业。
如皋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酿酒公司进行全面评估后,采用“执破融合”机制及时将酿酒公司转入破产程序。基于酿酒公司拥有白酒生产资质、多年经营的口碑、窖池、储备大量的原浆酒等,具有较高重整价值,如皋法院迅速启动“全程式企业拯救”机制对酿酒公司进行重整。在市场招募投资人失败后,以债权人重整为突破口,在债权未审核确定的情况下,为企业量身定制“现金清偿+债转股+股权比例调整”的重整模式,帮助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债权人重整,确保该企业在年底销售旺季到来前尽快复工。
保稳定:府院联动,助力管理人顺利接管破产资产
酿酒公司的债权人多为当地村民,债权人内部存在多个不同利益群体,群体之间时而联合,时而相互排挤。破产初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拒不配合,霸占破产资产,阻挠管理人接管资产,加之酿酒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后,经管理人清产核资发现酿酒公司债务规模达5亿多,而资产评估约7000万元,极低的清偿率超出全体债权人的预期,引发债权人整体不安,群体矛盾异常突出,各利益群体不断信访。
借助府院联动机制,如皋法院与酿酒公司所在地党委政府联动排查、梳理债权人的诉求,基于李某除酿酒厂外没有其他居住地的现实,地方党委政府对李某进行妥善安置,并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对李某涉嫌拒执罪进行立案调查,多管齐下,助力管理人顺利接管酿酒公司资产,大部分债权人的不满情绪得以平息,这为酿酒公司后续重整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抢速度:招募失败,创新定制抱团自救式重整模式
酿酒公司主要资产为食品生产许可证(酒类)资质和完整的白酒生产线(含近20年窖池)、原浆酒(成品酒的主要生产原料)、无证厂房及少量国有土地。如采取传统的清算模式,将上述资产拆分变卖将严重降低资产变现价值,经管理人测算清算模式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不足5%;采取重整模式能完整保留白酒生产资质、酒窖、产酒设备等原有使用价值,从而最大化变现公司资产,普通清偿率至少提高到10%。法院指导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将公司资产对应的100%股权通过对外拍卖的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缴纳的对价用以清偿公司债务,该重整计划草案经第一次全体债权人会议表决全体表决组表决通过。
然而,公司股权经管理人先后两次挂网拍卖均流拍,且近一年也无潜在投资人与管理人接洽。此时,公司价值近1600多万元的窖池因长时间未恢复生产,窖池内的菌群存在随时失效的风险,因此可能导致窖池彻底丧失再生产能力。广大债权人特别着急,以丁某为首的债权人代表提出债权人愿意参与重整,但苦于拿不出重整对价。“既然市场引入投资难,又有债权人提出重整,我们就试试内部挖潜,动员大家抱团自救。”法官会议上,如皋法院分管破产审判工作的吴剑平专委提出。
承办法官王华和管理人立即开始摸排,几次实地走访、约谈主要债权人后,合议庭提出了新的重整思路:以二次流拍价及管理人初审的债权认定结论为基础,采取“部分现金清偿+债转股+股权比例调整”的抱团自救式重整模式,具体是由酿酒公司的债权人在债转股及现金清偿两种方案中选择,对于债转股的债权人而言,其取得酿酒公司具有生产力的资产,虽然债权目前得不到清偿,但长期来看,通过债权人的再生产,其债权可慢慢得到清偿,并有可能另有收益;对现金清偿的债权人而言,其债权可迅速得到比例清偿。通过管理人对两种方案的详细解读,大部分债权人选择债转股,少部分债权人选择现金清偿,如此大大降低了重整债权人启动资金压力,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恢复生产中。此外,由于债权金额尚未最终审核认定,经多次沟通,法院指导重整债权人内部通过调整股权比例的灵活做法应对债权最终审核可能出现的变化。
上述债权人重整方案经第二次全体债权人会议所有表决组表决通过,重整债权人亦按期缴纳了用以清偿公益债务、不参与重整债权人债权的偿债保证金。管理人于11月2日将重整资产交付给重整债权人。
促发展:护企起航,全力保障、监管重整计划执行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重整的新企业从一开始就要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才能防范风险。从公司章程的起草,到公司管理层的搭建;从持股协议的签订,到第一次股东会的召开;从公司的安全、环保注意点,到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承办法官全程参与指导,他说:“我们扶他上马,还要再送一程,看着他们走上正轨,心里才放心。”同时,为了保障少部分不参与重整债权人的债权能够最终得到清偿,法院还指导管理人与重整债权人签订了监管协议,在重整债权人完全按照重整计划清偿所有债务后,方能解除管理人的监管。
“像酿酒公司这样的中小微企业,它生根在基层,背后有投资者几十年经营积累的核心资产、无形资产,还有更多债权人的最后期望,最大化变现资产、最优化保护债权人、最高效保障权益,寻找助企脱困最优解应当是破产审判的核心理念。”如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多次强调。
“现在厂里所有设备都调试到位,我们已经储备了一个月煮酒的粮食,特聘的调酒师已经到位,酿酒公司的核心技术工都已经返聘,临近年底,我们准备好了要大干一场!”丁某笑着和承办法官说。
通讯员 崔小兰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