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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三年交通事故申诉案,检察官用法用情“画句号”

现代快报讯 “感谢检察院、感谢法院,让我们牵挂多年的事情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解决。”近日,在南通市检察院的指导下,南通崇川区检察院联合辖区法院,同步对一起行政民事争议信访案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交通事故死者家属申请司法救助,促成肇事者积极履行民事赔偿,并撤回行政诉讼监督申请,承诺息诉罢访,成功化解一起长达三年多的“行民交叉”争议案件。


2019年5月的一天,陈某驾驶轿车停靠在南通市区某路段非机动车道内。邓某某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碰擦轿车左后部发生交通事故,邓某某持续性植物人生存状态9个月后死亡。公安机关认定陈某违法停车,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同时认定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死者家属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民事赔偿。法院判决陈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扣除交强险需赔偿20.14万元,但陈某未投保三者险,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其间,陈某不服行政处罚和事故责任认定,先后向南通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再审申请,认为其未违法停车。经复议机关审查和三级法院审理,均未予支持,2022年9月后其向南通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市检察院受理了陈某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并交办崇川区检察院审查、开展调查核实、争议化解等工作。同时,该院控申部门根据法检联合司法救助机制,也关注到本案受害者家属生活困难,随即向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报会商,两部门协同办理。检察机关及时调取民事和行政诉讼卷宗,审查后认为,案涉行政处罚、民事和行政诉讼无明显程序和实体违法情形。前期沟通中,检察人员发现陈某生活态度消极,一直未能走出事故阴影,离了婚辞了工作。因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担心影响儿子升学,陈某这几年不断复议、诉讼、申诉。


“我们是法律监督机关,不偏袒任何一方。民事赔偿是对死者家属的法律责任和人道关怀,这事儿说到哪里你都不占理。”检察机关首先摆明立场,亮出态度,消除陈某对司法机关不信任感。随后,检察机关按照“先民事后行政”的化解方案,安排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对陈某开展心理疏导,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勇于承担责任,自觉履行生效民事判决。同时,检察机关联合法院执行部门,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座谈,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当时就是对行政处罚和法院判决想不通,检察官和我聊了一下午,占道停车确实违法。”绕开“牛角尖”,陈某在自身经济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履行了9.5万元赔偿款,在春节来临之际,解了死者家属的燃眉之急。民事赔偿履行后,陈某申请撤回了行政诉讼监督申请,并承诺不再就事故进行任何诉讼和信访。


申诉人走了,事故受害人家属生活咋样,检察官放心不下。死者邓某某生前在南通市区做木工,其配偶刘某某是农村家庭妇女,顶梁柱倒了刘某某的生活十分困难。考虑到该民事案件尚在法院执行阶段,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同步开展司法救助,构建多元救助格局,共同为死者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江海检爱”慈善救助金共计7.5万元。


南通市人大代表周玉暄对该案办理给出了如下评价:南通、崇川区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思维,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法、合理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维护稳定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 徐南楠 秦飞亚 苏琳 施谷苗

现代快报+记者 严君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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