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朱鲸润)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年群众的起居养老问题一直是全社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有效解决无锡市老年群众的实际困难,近日,无锡市公安局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在广泛征求省、市相关部门意见后,对无锡市无住房的老年户籍人口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无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具有无锡市区户籍的60周岁以上老人,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住宅房屋的,可以申请在经常居住地(含租赁房屋、亲属房屋、商用公寓房等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登记户口。江阴市、宜兴市分别在本行政区域内参照执行。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无锡市老年群体因人户分离原因,在享受老年人社会性福利、办理社会事务等方面需要多地往返奔波,存在诸多困难不便的问题。
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迁入本人及配偶的户口,具体要提交哪些材料呢?现代快报记者获悉,首先需要本人、配偶在无锡市区无住房(不含商铺、公寓等非住宅房屋)证明(江阴市、宜兴市户籍人口分别提供在江阴市、宜兴市内的无住房证明);无住房老人户口迁移申请表;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受理后,由社区民警对申请人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经核实申请人确实居住在本辖区的,派出所按规定程序办理户口迁移。经核实申请人未在本辖区实际居住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办理户口迁移业务。
据介绍,该项政策落实后,一方面为人户分离老年人的户口登记问题解决了实际困难;另一方面,认真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庄严承诺。切实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达到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足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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