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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新视点】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强化法规制度保障中展现担当作为


“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重大使命。作为立法机关,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系统谋划省域法规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高质量的法规制度供给。

软件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底座。1月1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作为国内首部、也是目前唯一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施行18年后全面修订,充分回应江苏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和数实融合强省的发展要求,重点围绕促进自主创新、统筹应用场景建设等方面完善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工信厅副厅长池宇说:“《条例》要求深化软件与各领域融合应用。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以‘智改数转网联’为抓手,全面提升制造业数智化水平,有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释放。”

立足江苏现代化产业体系特点,省人大常委会探索形成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1+N”省域法规制度。“1”是作出《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 加强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制度保障的决定》,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立法引领机制;“N”是聚焦创新、产业、人才、营商等具体领域完善法治供给,在全国率先出台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开展数据条例立法,修改发展规划条例、软件产业促进条例,审议人力资源条例,开展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的清理工作,以法治手段破除制度瓶颈、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发展信心。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说:“在研究制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过程中,对制度空白及时增补,将制定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条例和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列为今年立法正式项目,将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发展新材料产业条例等列为预备项目,努力把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落实到具体的法规项目上。”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案23件,通过其中17件,批准设区市法规73件。省产研院“项目经理”“拨投结合”等改革成果、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等绿色发展创新经验,都被上升为法规制度得到固化。立法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引领作用持续彰显。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 章斌炜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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