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16条措施》印发,从健全职业体系、加强人员配备、提升素质能力、完善管理考评、强化激励保障、加强组织推动等6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这是江苏省级层面第一个关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专门政策文件,着力完善“选、育、管、用、退”制度机制,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执行者,社区工作者处在城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使命光荣、意义特殊、责任重大。新征程上,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之举,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专职更需专业,与时俱进赋新能。社区工作是一门学问,只有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才能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更优服务,让千家万户更加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16条”严格准入条件,明确社区工作者应具备的政治标准、宗旨观念、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对新入职人员的要求除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外,新增“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后,应在3年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等具体要求。此外,江苏将健全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骨干培训、街道(乡镇)全员培训的分级培训机制,对新入职社区工作者等建立“传帮带”培养机制,构建“头雁领航、雁阵齐飞、雏雁成长”的人才培养格局,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留住更需留路,保驾护航抓激励。社区工作者联系群众最直接、服务群众最具体,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热情,基层治理的大厦才有稳固的基石。规范设置岗位等级,规定岗位等级随岗位晋升、社区工作年限增加、职业水平提高等相应提升,让社区工作者看见职业前景、增进职业认同、坚定职业选择。另一方面,江苏畅通退出机制,明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三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因工作失职,造成居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6种退出情形,释放“能者上”“庸者下”鲜明信号,解决“干长干短一个样、多干少干一个样”等问题,充分调动了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
安心更需放心,心无旁骛重实干。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16条”明确畅通晋升通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提出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对在应急处突等方面出现的工作失误及程序瑕疵,按规定予以容错纠错;对所反映问题失实或受到诬告的,按规定进行澄清正名和回访谈心;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让社区工作者放开手脚、敢为善为。同时严格借调管理,推动更多资源向社区汇聚、更多政策向社区倾斜、更多力量向社区下沉,让社区工作者安心谋事、专注干事,有更多时间、精力为居民群众服务。
风好正扬帆,奋楫再远航。落实好“16条”,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必将激活基层治理的“一池春水”,以“基层善治”夯实“中国之治”。(褚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