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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评论员 留白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监测预警等制度。该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如今,互联网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场场“按键伤人”的网络暴力也逐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因网络暴力信息而酿成的悲剧不在少数,如女孩保研名校却因染粉色头发遭网暴后自杀、男孩被撞身亡后母亲因妆容完整被网暴跳楼、刘学州发布寻亲信息遭网暴自尽而亡……可以说,网络暴力信息不仅破坏网络生态,还严重影响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治理网络暴力信息,凝聚着全社会对清朗网络空间的期待。
在此之前,对于网络暴力信息的治理,通常是在事情发生后进行追责,这种方式难以治标治本,亦无法有效防范伤害的一再发生。
此次《规定》中特别提出了“预防预警”“信息和账号处置”“保护机制”,对平台提出了全流程治理的整体框架,也列明了全流程治理的具体制度要求。比如,《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细化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和典型案例样本库,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信息的识别监测。这样一来,能够对潜在的不法行为人产生威慑作用,从而降低网暴发生率。再比如,在保护、救济和事后惩戒环节,《规定》要求平台为用户提供保护措施、便捷的取证和投诉举报通道。这也解决了不少受害人自我保护能力弱,遭遇网络暴力时手足无措的情况。
要知道,网络暴力一旦形成,对受害者精神上造成的损伤往往难以挽回,相比于仅在事后追责,网络暴力更需要全流程防范和治理。可以看出,《规定》通过构建覆盖事前监测预警、事中干预处置、事后追责惩戒的全链条闭环治理机制,最大程度预防严重侵害事件的发生。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多方主体责任。除了对平台提出要求,还明确要求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发布推广、互动评论等全过程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机制,发现账号跟帖评论等环节存在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举报、处置等措施;要求网络论坛社区、网络群组的建立者和管理者履行管理责任,发现用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当依法依约采取限制发言、移出群组等管理措施。
与线下暴力行为不同,网络暴力行为一般通过网络暴力信息的快速聚集和扩散,对受害者产生集中攻击,造成严重的侵害后果。但由于参与者众多,每一个实施言论侵害的施害者单独构成的伤害又比较“小”,往往在追责时比较困难,因此一些人在参与网络暴力时有了“法不责众”的心态,更加肆无忌惮。而《规定》中明确的多方主体责任有助于打击此类心态,能够让各方都参与到网络暴力信息的治理中来,避免彼此间互相推诿。
治理网络暴力信息无法一蹴而就。此次《规定》的发布,体现出有关部门协同共治网络暴力信息的决心。下一步,应针对具体落实情况,不断完善各方面细节,让《规定》进一步落地。相信以此为契机,“按键伤人”的网络暴力终有一天不会再上演,我们也能够期待一个更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