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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论|强化“不为”的约束——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④

干部干部,干字当头。近日,江苏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明确了23种“下”的情形和8个“下”的步骤,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有效强化对干部“不为”的约束,引导干部积极“有为”。

近年来,江苏注重发挥干部考核“指挥棒”作用,在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上取得了不少成效,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也要看到,受种种因素影响,仍有少数干部“为官不为”。比如,有的干部以权力瘦身、福利缩减、纪律从严为借口,消极躺平,声言干事创业“没干头没奔头”;有的干部抱着“佛系心态”,求稳怕“冒”、甘居中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有的干部出工不出力、坐诊不号脉,摆出“应付姿态”,有的摊上事“不作为”,有任务“早打烊”,呈现“躺平状态”。

干部“不为”,有主客观两种原因。主观上看,是部分干部宗旨意识淡化、政绩观扭曲、革命精神蜕化,以至于尸位素餐,沦为“木偶式干部”。客观上看,也与外部约束力度不够、效果不彰有关。比如,在考核上,有的考核“重两头、轻中间”,由于被评为极差的总是少数,因而难对多数干部起到倒逼效应。又如,有的虽规定了“下”的情形,但多以抽象描述为主,相当一段时间缺乏严明、细化标准,导致“下”往往局限于违纪违法、非下不可的干部,对一些履新后适应性不强等“可下”干部,执行还不够坚决、果断,等等。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江苏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切关怀、殷切期望,在中国式现代化上走在前、做示范,对江苏干部“敢为”“愿为”“善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凝心铸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锤炼党性,始终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涵养“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胸襟,增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把为民造福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地,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真出业绩、出真业绩,以忠诚感恩之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要强化对“不为”的约束,从建立健全制度入手,从根本上解决干部“佛系”“躺平”“摆烂”问题。要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畅通让干部“下”的渠道,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循环。要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严肃整治拈轻怕重、躺平甩锅、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等消极现象,让能力不足、状态不佳、业绩平庸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要强化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活动,咬住“常”“长”二字,加大对干部担当不够、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倒逼干部积极担当作为,不敢不能不想“佛系”“躺平”“摆烂”。

(韩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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