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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基理】背包法庭创新做法 把法庭“背到”人民群众家门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小琼 见习记者 徐媛

“哪里有纠纷,背包法庭就到哪里”。2019年以来,福建泰宁县人民法院金湖法庭采取“背包法庭”工作模式,把司法服务深入下沉到景区、林区以及老百姓们的田间地头中。“背包法庭”深入辖区8个乡镇、97个行政村开展巡回审判案件653件,被老百姓们亲切的称呼为“家门口的便民法庭”。2022年7月24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四督察组赞誉该做法是“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和“最美法庭”。

法官们实行巡回审判时用到的“背包法庭” 徐媛/摄

深度下沉一线 “先”一步到达现场

泰宁县“八山一水一分田”,山体多山路复杂,这也造成了老百姓打官司交通不便、寻求法律服务较为困难的局面。而金湖法庭针对一些在当地易发、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开展实行“就地审判”,法官们背着背包直接深入案发地现场进行开庭审理。不仅解决了老百姓们交通问题,同时还形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也起到了较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以金湖法庭为中心,泰宁法院设立了5个背包法庭服务站、6个法官工作室和2个巡回审判点。扩大并健全了司法服务阵地,依托“人民法庭+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打造出了“半小时司法服务圈”。老百姓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就近的法律服务点进行现场咨询及服务。

由于泰宁县同时也是旅游县,针对旅游纠纷案金额小、突发性强、时效性高的特点,金湖法庭设计了表格式的诉状,推行要素式审理和令状式裁判。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提高了办案效率。

多元调解化纠纷 “稳”一手民情矛盾

金湖法庭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力争将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2019年以来,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25%,无一改判和信访。

金湖法庭与乡镇司法所、旅游公司、大金湖景区民宿、游船、渔业三大协会建立旅游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同时与县交通运输局建立海事行政与生态审判“六个协同”机制,挂牌成立水上巡回法庭和海事调解室,共同在诉前协同化解生态环境纠纷15件。并特邀在村里威望较高的“五老”人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协助法庭做好调解工作,增强老百姓对调解结果的理解与认识。

基层治理法在先 “推”一把乡村振兴

为了加强普法宣传,金湖法庭特别印发制作了有针对性的“十类法治套餐”。利用圩日,携带普法展板及小册子,深入乡镇开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禁止盗伐林木等主题的法治宣传。

金湖法庭制作的“十类法治套餐”宣传册 徐媛/摄

金湖法庭也与泰宁县文体局签订共建协议,利用电影放映“文化下乡”的机会,在影片播放前插入普法宣传视频,以“润物细无声”的模式将法根植在老百姓心中,实现法润乡村的基本目标。

深入田间地头,引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目前泰宁县已有78个行政村将“环境保护”写入村规民约。而针对在外务工人员,法官们则利用春节这个人员返乡时机,帮助他们协调处理异地纠纷。

推广品牌特色 “带”一批新“背包客”下沉

金湖法庭总结提升“背包法庭”工作经验,推行“一庭室一背包”“一法官一片区”,将巡回审判的服务范围由游客及村民,向社区、学校、家庭等单位延伸,主动将法律服务下沉一线,让人民群众不仅体会到司法的公正性,更能感受到司法的便利性和亲和力。在实用、实干、实效方面展现“背包法庭”更多的生命力,成为金湖法庭的一张“金名片”。

2022年,泰宁县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5.72个百分点,群众对法庭的执法工作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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