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涉外情报监视法》702条款将于今年年底到期,美国政府近期以“国家安全”为由发起游说,敦促美国国会延长该条款有效期。该条款允许美国情报机构在未经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对选中的“外国目标”实施监控,搜集其电话、短信及互联网通信内容。
自“棱镜门”曝光以来,美国监听行径已引发美国国内和国际社会广泛批评。专家指出,美国以安全为名实施大规模监听,将使全球陷入更多安全困境。
急于延长监听特权
据俄罗斯《消息人报》报道,美国政府近期正急于延长其监听特权。白宫方面日前表示,《涉外情报监视法》702条款是美国的“宝贵工具”,帮助美国军方、情报机构和执法机关“应对外国威胁”。延长702条款有效期是本届美国政府的“关键优先事项”。
另据美国《国会山报》报道,美国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和美国国家情报总监埃夫丽尔·海恩斯日前直接致信美国国会,敦促立即延长702条款,声称该条款有助于“瓦解恐怖主义阴谋及对手招募美国间谍的企图”。
《纽约时报》报道称,凭借702条款,美国情报机构可以命令美国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交出外国用户的“任何通信信息”。2021年,有超过23万个外国目标成为702条款监控的对象。
“只要目标是美国境外的外国人,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就能在无需法院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从谷歌、微软、苹果、Meta等美国科技公司收集电子邮件、短信和其他电子数据,用以反恐、反核扩散、侦查间谍活动和网络攻击等情报目的。”《华盛顿邮报》报道称。
702条款还会“顺便”收集美国公民的信息。美国“公正安全”论坛网站日前发表美国国家安全局前官员文章称,702条款是一项“大规模、有计划的”监控程序,能从外国目标那里收集数亿条信息。当外国目标与美国公民通信时,大量美国公民的信息也会被“捎带”捕获。彭博社称,这些信息存储于特定数据库,供美国情报机构查询使用。美国联邦调查局官员透露,2021年,数据库中美国公民的信息被查询约340万次。
《涉外情报监视法》颁布于1978年,要求联邦执法人员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对外国间谍实施监控和秘密调查,同时限制情报部门监听美国民众的通讯信息。2008年,美国对《涉外情报监视法》进行修订,增加第702条为正式条款,允许美国国家安全局在无需申请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即可监控美国境外的外籍人士。该条款的有效期需经过美国国会定期授权。2018年,美国国会批准将702条款有效期延长6年至2023年12月31日。今年年内,美国国会须进行投票,决定702条款在此之后是否有效。
给霸权披上“合法”外衣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科技与网络安全所所长李艳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涉外情报监视法》颁布于水门事件之后,原本是为了防止美国行政部门滥用权力、任意监听。然而讽刺的是,该法案及后来颁布的702条款如今成了美国滥施监听的“趁手工具”,给美国及海外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通过该法案及702条款,美国给自己的监听行为披上了一层“合法化”和“程序正义”的外衣,目的是为了掌控全球情报,服务于美国国家利益。
近年来,美国政府屡次被曝监听丑闻。2013年,美国前防务承包商雇员斯诺登向媒体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长期利用代号为“棱镜”的秘密监听项目,从美国AT&T、Verizon等主要电信服务商及微软、谷歌、雅虎、苹果、脸书等科技公司获取大量信息,对全球用户的电子邮件、社交通讯、网络通话、视频、文件、照片等进行跟踪。
2015年,“维基揭秘”网站爆料,美国国家安全局从上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监听德国政界要员,2006—2012年,还对法国领导人、多位部长、法国驻美大使的通信内容等实施监听。2020年,《华盛顿邮报》和德国电视二台曝光,美国中情局长期秘密操纵瑞士加密设备制造商,对多国开展监听活动。2021年,丹麦媒体披露,美国国家安全局利用丹麦互联网设施,监控德国前总理默克尔等欧洲国家领导人和高级官员的短信及电话。2022年,中国西北工业大学遭到美国国家安全局网络攻击。中方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国长期利用网络攻击武器平台等,对中国手机用户进行语音监听、非法窃取短信内容并进行无线定位。
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副教授江天骄对本报记者表示,“9·11”事件后,美国以“反恐”和“国家安全”为名,在全球大搞监听,并为此颁布多项法案,给滥施监听的行为“保驾护航”。2001年,美国颁布《爱国者法案》,允许美国情报机构采集美国公民及非公民的个人信息,包括电话记录、网络通讯及金融交易信息等,并在2006年、2010年、2013年三度对该法案涉及监听的关键条款进行延期。直到“棱镜门”引发越来越强烈的争议,《爱国者法案》才被终止。
“美国实施大规模监听,背后有三重考虑。”江天骄说,“首先,美国希望发挥自身在互联网领域的软硬件优势,进行网络情报收集,做到‘料敌于先’,熟悉竞争对手动向,更好服务于美国的地缘政治目标、维护美国霸权。其二,美国实施监听还有经济考虑,希望通过截获交易并购、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商业机密,在涉及美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重大事项上占得先机,维护美国经济霸权。其三,美国的监听对象不仅包括所谓的恐怖分子和竞争对手,盟友和伙伴国家领导人等也在其监听名单之列。借此,美国希望实现‘全球情报尽在掌握’,更好维系其在同盟体系中的霸主地位。”
“美国多年来监听不断,目的还在于维护美国在网络空间的霸权。”李艳说,“美国无论是试图延长702条款,还是开展其他网络行动,本质目的都与美国长期的网络空间战略一致,那就是维持美国对全球网络空间的态势感知能力,应对美国面临的所谓网络安全威胁,维持美国对全球网络空间的掌控力。”
给全球制造安全困境
美国的监听行径早已引起国际社会公愤。曾供职于英国阿伯丁大学的国际法学教授托尼·卡蒂认为,《涉外情报监视法》允许美国情报机构跟踪世界上任何人的电子活动,这被认为是对人权特别是隐私权的侵犯,是对其他国家管辖权的非法干预。法国24小时新闻台报道称,美国想要窃听整个世界,包括他们的盟友,这暴露了美国网络监控的野心。美国《财富》杂志网站表示,近10年来,美国情报机构大规模违规收集数据,“这是最糟糕的事情”。
美国政府大肆窥探公民隐私,在美国国内也引发强烈谴责。美国“公正安全”论坛网站刊文称,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其他公民团体多次起诉702条款违宪,认为美国联邦调查局等机构正在将702条款用作“国内间谍工具”,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大量采集美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另据彭博社报道,谷歌、苹果、Meta等日前通过行业协会发声,希望美国国会限制702条款的法律效力,防止美国情报机构随意收集其用户尤其是美国用户的信息。
然而,面对各方批评,美国不仅不打算停止监听,反而向他国大泼脏水,上演贼喊捉贼的闹剧。卡塔尔半岛电视台日前刊文称,美国议员们一边指责其他国家的软件有“后门”,一边却在考虑迫使谷歌、Meta、苹果等企业提供便利,以便针对海外非美国公民开展不受限制的间谍活动。此举再次暴露了“美式双标”。
“近年来,美国多次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幌子无理打压中国企业,污蔑中国通信设备和服务存在安全风险,严重破坏两国间互信,导致大国科技博弈的紧张局势不断升级。”江天骄说,“在此背景下,美国如果继续无节制、无约束地实施监听,将导致数字领域进一步‘脱钩断链’,加剧全球数字产业链供应链扭曲。最终,美国自己也要为此付出高昂代价。”
李艳表示,美国以安全之名开展监听,将持续给世界制造安全困境。其他国家为了维护自身国家安全,也可能升级相应措施,导致全球网络空间的信任基础进一步遭到侵蚀,使全球网络安全环境持续恶化。
“美国如果不放弃把监听‘合法化’、武器化的企图,继续对他国实施大规模、有组织、无差别的监听,将对他国主权和公民权利造成严重侵犯。与此同时,美国通过监听非法窃取他国关键情报和公民隐私信息,用于开展美国的对外行动,也将持续给世界带来不稳定因素,对全球安全与稳定构成持续威胁。”李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