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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之光 | 为保护群众 他的鲜血浸红了警服

  清明寄哀思,行动慰忠魂。2023年清明节到来之际,记者走进楚雄州公安局,追忆云南省“最美基层民警”“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夏绍能生前事迹,表达对公安英烈的崇敬之情。



  2022年5月14日,京昆高速云南武定县境内清水河大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武定道路中队中队长夏绍能在事故处理中,被一辆大货车撞击,当场壮烈牺牲,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4岁。

  保护群众

  他倒在第一线

  “这里发生交通事故,请你们来处理一下。”2022年5月14日22时4分,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遂指令武定道路中队迅速出警处置,接到指令后,中队长夏绍能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

  “不要站在路上,路上危险,快点撤到路外!”22时26分,出警民警抵达事故现场,按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摆放锥筒对现场进行防护,开展现场救援处置,同时将未受伤的驾乘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现场勘查中,夏绍能发现事故现场有人员受伤,迅速组织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步联系医疗急救、路政、公路管理等部门到现场配合施救、清障,并向大队请求警力支援。

  一切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快跑!快跑!”23时19分许,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冲入事故现场,刚疏散完群众的夏绍能发现情况危急,立即冲过去向同事们发出警告。现场工作人员紧急避让的同时,半挂牵引车也瞬间冲入了现场。

  “砰,砰……”悲剧发生,一阵碰撞声后,现场归于平静。

  “夏队!夏队!”撕心裂肺的呼唤声在细雨中扩散,却没有回应。

  “找到了,夏队在这里!”车腹下,夏绍能静静地躺在地上,鲜血浸红了身上的警服和反光背心……

  事故现场,提前疏散到路外的群众安全了,听到呼喊声紧急躲避的同志安全了,但高喊让大家快跑的夏绍能却倒在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线。



 夏绍能开展交通执法

  勇于担当

  他是警队的“主心骨”

  2001年7月,从云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后,夏绍能被分配到道路交通管理一线,一干就是21年。

  每次出警,夏绍能都亲自带队,奋战在一线,至牺牲前,他已在这段149.2公里长的高速公路上守护了4149个日夜,巡逻了76万公里,参与查处了10万余起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了527起交通事故,在事故现场紧急抢救了29名危重伤员。

  工作中,夏绍能提倡“柔性执法”,要求同事不能带着个人情绪去面对当事人,要把他们当作自己认识的人去沟通交流,教育、引导、警醒当事人遵守交通法规。

  这种执法方式,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普遍认可。

  在一次交通违法查处过程中,一名驾驶人因对交管工作不理解,情绪非常激动,眼看就要与民警发生冲突,夏绍能只身挡在二人中间,说道:“我是队长,有什么事和我说。”通过耐心劝解,最终圆满化解了此事。



夏绍能(左二)执勤

  还有一次,一辆拉载生鲜海产品的大货车在永武高速公路迤纳厂路段被另一辆车追尾,价值10多万元的海鲜在车上,半点不能耽搁,如不及时处理,车主将赔偿相关损失。了解情况后,夏绍能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证据固定,因为没有人员受伤,又分别做双方驾驶人的工作,让拉海鲜的货车先行离开送货,后续再补办相关的事故手续。离开时,货车驾驶人对夏绍能连声道谢。

  夏绍能的一言一行,影响着中队的每位同志,在他的带领下,中队凝聚了“团结、敬业、担当、奉献”的队魂,也取得骄人的成绩。中队成立以来,共有3名民警被荣记个人三等功,7名民警荣获上级嘉奖;3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走上了领导岗位,夏绍能也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2011年,他被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授予“执法标兵”称号;2013年、2014年受楚雄州公安局嘉奖;2015年先后2次被楚雄州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

  为民服务

  他是群众的“贴心人”

  处理交通事故,他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热心救助遇险群众;在脱贫攻坚战场,他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帮助群众摆脱贫困。

  在一次冬夜的常规巡逻中,夏绍能发现一名身着深色衣服的男子行走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异常危险。

  他迅速靠边停车,奔向这名男子,一把将其拉到路旁安全地带,并驾车将男子带回中队,为他端上了一碗热面后,立即帮他寻找家人。

  虽然多次查询无果,但他依然坚持,最后通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这名男子的家人,让他平安回家。

  还有一次,辖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车上一名约有五六个月身孕的孕妇受伤。带队前往处理事故的夏绍能到现场安排好事故处理工作后,立即驾驶警车把孕妇第一时间送到医院检查治疗。后来,当事人对这件事非常感动,称“遇到这么好的交警是我的荣幸”。

  脱贫攻坚战役打响后,夏绍能主动请缨,并联系武定县发窝乡自期村委会,帮扶该村3户贫困户。



夏绍能联系帮扶老人

  冉桂英老人是夏绍能最牵挂的帮扶对象,虽养育一子一女,但因子女长期在外,老伴去世后,家中只有她独自一人生活。

  帮扶之初,夏绍能自费为老人购买了花椒、核桃等经济作物种植。发现老人居住的土房不安全后,自己出钱搭盖彩钢瓦。因老房与其他土房相连,遇雨季,土房存在倒塌可能。发现相邻土房存在不安全隐患后,夏绍能又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资金50100元,为冉桂英老人建盖了一间砖混结构居所,并为老人购买了电视、沙发等家具。2020年春节前夕,老人高兴地搬进了新家。

  “他是我们的亲人,我们像一家人一样。”听到夏绍能牺牲的消息后,老人哽咽着说。

  一心为公

  他忠诚奉献铸丰碑

  从警21年,夏绍能对家人更多的是亏欠,但他的家人却毫无怨言。在他们心中,夏绍能是一名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工作中从不迟到的他,却在儿子的成长中“缺席”;一诺千金的他,却在与妻子白头偕老的约定中“失信”;救助过无数迷路老人的他,却未能在父母身旁尽孝。

  “我儿子是为了挽救别人的生命而牺牲的,他的牺牲是值得的。”儿子的离去,夏汝义虽然心里非常悲痛,但却表现出了一名父亲的深明大义。

  夏绍能牺牲后,公安部、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继发来唁电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家属致以亲切慰问。

  2022年9月,楚雄州委追授夏绍能为“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并号召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夏绍能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忠诚,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热爱牢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的政治品格;学习他履职尽责,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临危不惧、冲锋在前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一心为民,只要群众有困难,就毫不犹豫提供帮助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去的优良作风。





  同年9月,夏绍能被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授予2022年云南省“最美基层民警”称号,9月19日,公安部追授夏绍能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本报记者 闵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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