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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创新助推乡村振兴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秦健(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日前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要紧盯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大力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快速进步,支撑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0%,充分体现了“凡是乡村振兴,必有科技支撑”。但也要看到,近年来各种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给粮食稳产增产带来极大风险,我国粮食生产和消费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没有改变;农业的基础研究、底层技术、原创性成果依然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转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增强农业科技供给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保障

  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农业科技供给水平,是实现高水平的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保障农业安全的现实需求。当前,农业领域还面临很多“卡脖子”技术难题,科技供给尚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求,亟须大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的供给能力。一是在强化农业科技基础研究上下功夫。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及基础研究设施建设,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对农业基础研究领域的前瞻性和引领性研究,实现更多的原始创新。二是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引导和资助科技创新团队围绕产业需求开展重点攻关、持续研究。加快新品种新工具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构建精准高效生物育种技术体系,培育一批高产优质重大突破性品种。三是实施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行动。推进科企合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组建研发联盟实施“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围绕核心技术研发、产业链上下游对接等问题,合力给予政策支持。四是深化农业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以主体定位与核心使命为基础的绩效评价导向,扩大科研决策、选人用人、职称评聘、经费使用、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全面激发农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培育扶持新型科技服务主体,为乡村振兴提供服务保障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活动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偏低的实际情况,应不断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疏通从原始创新转化到关键核心技术的渠道。一是培育发展新型服务主体和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业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完善农业农村技术转移机构的服务功能,大力推广科技直通车、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多元化农业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提供高质量农业科技服务。二是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进一步落实科研院所自主权,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鼓励科研人员技术转化,完善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机制。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构建农业农村发展科技示范网络全覆盖。三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鼓励农业新品种、专利、著作等知识产权的作价入股、盈利分成等多种转化模式,创新项目组织机制、投入方式及分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促进成果熟化转化。搭建数字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数字化和普惠化。四是构建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政府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技推广模式,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展示基地。建设网络推广平台,横向连接国内外农业科教单位,纵向连接农业信息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农业专家推广服务系统。引导社会科技力量大力参与农业技术咨询、技术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通过技术咨询服务引导先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

  推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筑牢乡村振兴发展根基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一个重要抓手是推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引导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协同创新载体,探索产业同盟共性技术研发组织模式,重点打造一批创新能力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统”的职能和引领行业集聚发展、带动产业升级的作用;加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集聚优势农科教资源,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发展,采取“一对一孵化+平台增值服务+价值投资”模式,支持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企业的发展,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助力产业区成为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推进科技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发农产品深、精加工技术,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促进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同时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旅游、文创等服务业,推进“集体经济+合作社+现代农业服务公司”“合作社联盟”等模式,统一农户经营行为,发展规模经济;加速培育农村新兴特色产业,丰富农村新业态,尽快制定出台5G等高新科技农业应用补贴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共同参与打造智慧农业示范区,让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现代信息技术覆盖农业全产业链,进而实现农业生产的智能化。

  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强化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人才尤其是乡村科技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动力源、造血者。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说到底还是靠“人”,特别是各类有能力的“科技人才”。首先是建立灵活的人才培养制度。做好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健全高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实践历练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实行有针对性的岗位培养。依托重大科技任务、重要创新平台等,发现培养农业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优先支持青年人才在重大科技项目中挑大梁、当主角。支持农业类高校承担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同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工作,培养一批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村实用人才。其次是实行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引导科技人才向农村集聚。改革农村人才体制,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定、人才招录等政策,吸引更多优秀科技人才到乡村工作。鼓励农业科技人才采取兼职兼薪、技术入股、脱产挂职等方式为乡村服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发乡村科技人才活力,切实提高农村科技人员的福利待遇,从精神鼓励、工资激励、绩效奖励、职称职务提升等多个方面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同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质量,营造“拴心留人”环境。最后是强化科技特派员的规范管理,建立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制定科技特派员扶持激励政策,吸引不同专业领域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加入到科技特派员队伍中来,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和农业企业等,允许科技特派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内生动力。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8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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