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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猫头鹰落单,警民联手救助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鼓公宣 成韦贤 记者 顾元森)“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猫头鹰。”近日,一名市民急匆匆地将一只小猫头鹰送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中央门派出所前台。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月9日,一名市民捧着一个纸箱,来到鼓楼公安分局中央门派出所,称捡到了一只小猫头鹰,他说自己知道猫头鹰属于保护动物,便送到了派出所,请民警帮助。民警看到这只猫头鹰只有成人手掌大小,应该是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猫头鹰。民警仔细检查后,发现小家伙身上没有明显外伤,于是为它准备了食物和水,悉心照料。随后,民警与红山森林动物园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沟通后,将“小萌禽”送给专业人员照料。动物园工作人员表示,小猫头鹰身体状况良好,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猫头鹰属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个人饲养国家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市民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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