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政府,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也是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共同富裕实施方案。积极探索跨域一体协同高效推动共同富裕有效路径,书写共同富裕“时代答卷”,携手共绘蓝绿相宜、富裕富足、共享均衡、和美和谐的美好新图景。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建立就是为了把一体化发展融入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中,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赢,打破行政壁垒,建立有效管用的一体化发展新机制。《实施方案》聚焦示范区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三大差距,提出了两个阶段的总目标。到2025年,要构建一体化引领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推动共同富裕工作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一体化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实现共同富裕……着力扬优势、补短板,筑平台、强示范,推动一体化示范区走向更加系统全面的整体谋划和一体推进,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跨省域实践范例。
横跨沪苏浙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经济联系紧密、人员交流频繁、发展水平较高,设立三年来,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大了“蛋糕”,为跨省域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前提基础:管理层面,执委会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事务;政策层面,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文件;经济发展层面,示范区开发者联盟不断扩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揭牌成立,让项目建设更加有序;公共服务上,共建共享的优质项目数量已达45个……长三角这片“试验田”已成为互联互通程度最高的区域,不仅逐步打通有形的道路,更打破无形的行政壁垒,让生产要素充分流动,各种制度、标准充分对接了起来,跨省域共同富裕未来可期。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重大国家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则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具体实践,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实施方案》的种子,一旦在一体化示范区萌芽,将在长三角地区茁壮生长,率先走出一条具有示范区特色的跨域一体、协同高效共同富裕之路,摸索出一条共建共享、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的新路径,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快车道,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长三角乃至全国跨省域共同富裕探路和示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
共同富裕是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牢牢抓住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不懈努力,在实践探索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凝聚共同奋斗、砥砺同心的团结力量,奋力答好共同富裕“赶考卷”,就一定能推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
(编辑 吴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