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一则条“女教师上网课时遭到家暴”的新闻引发关注。
近日,河南新密一女教师给学生上网课时,丈夫突然冲入画面掐住其脖子,两人互相推搡数秒后离开镜头,随后传出女教师激烈的尖叫声。
画面引起学生惊恐,大家打出的“快报警”三个字刷屏,还有学生报了警。警方现场调解后,丈夫道歉,保证不会再犯,女教师最终选择原谅,不追责。一场闹剧在“重归于好”中落幕,留下学生的一脸茫然。
这位丈夫也是“胆识过人”,在在众目睽睽下搞“家暴直播”,自己往火坑里跳真是推都拦不住。
纵观事件,学生的应急处理方式可以说是得当的、正义的。第一时间以报警的方式保障老师的人生安全,反应迅速、方法得当,是情急下的最稳妥和有效的做法,更说明了反家暴法律思维,已根植于其心,值得点赞。
但是,这些热忱的孩子们,似乎也需要一颗“解惑丸”。在该起事件中,当事人除了是妻子,还有一个特殊身份——老师。所谓“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被家暴后和解的举措,是否会让学生误以为“家暴是可以原谅的”“家庭生活就是要隐忍”,或者产生价值观偏离,自我否定之前报警的做法?显然,事情不能以“和解”草草结束,因为这已不仅仅是“家事”。
孩子的心灵需要抚慰,学校、家长事后的及时普法和心理疏导,是疏肝解郁、解开心头疙瘩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暴制造的悲剧已不胜枚举,家暴必须零容忍。莫让孩子的一片热忱,在沉默的和解中结束,后续普法引导很有必要,呵护好孩子们宝贵的正义感和正确的价值观,敬畏法律,对家暴勇敢说“不”。
现代快报+评论员 灵灵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