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尽责,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认真审议,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 朱华荣: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强化重点领域、新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提高立法的质量和立法的效率。建议要进一步更加重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落实,从法律体系上来构建起投资、收益一个良性的循环。各地方政府要统筹规划,最大化地利用土地的资源,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 雷燕琴: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体现了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充分发挥了人大制度的优越性,为基层人大履职树立了榜样,我对报告完全赞成。一年来,立法硕果累累。在制度层面做出了许多积极而有力的探索,让人大工作充满了这种活力,尤其是在我们基层特别有感受。人大联络站建立之后,基层人大代表发挥的作用更充分,履职更到位。
全国人大代表 杨维俊:两院报告对今年的工作安排部署,深刻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主题,抓住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统筹谋划审判监督、司法改革、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和工作原则。
全国人大代表 刘守民:最高法提出来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我觉得这个确实回应了我们现在整个经济社会生活当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破产法的修改和完善,一方面就是要救助我们这些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负债的人不见得说他都是老赖,但是确实在市场经济竞争的环境下,有竞争成功的,也有竞争失败的,要允许这些人有序地退出市场,同时在他们没有完全退出的情况下,应该通过司法力量对他们做必要的救助,这其实也是我们整个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具备的一个司法手段。
全国人大代表 朱洪武:要更加重视诉前调解工作,是不是我们在之前有更多的部门联合加强诉前调解,把有关的法律问题说清楚,我觉得这种可能是解决诉讼的一个很好的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 石蓉:作为一名打击犯罪的刑警,我对报告中的立法修法部分印象最为深刻。报告中写道,起草并初次审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问题,以及坚持预防治理与打击惩治并重,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依法开展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和我们现在的工作息息相关,为我们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 刘秀云:我认为法律的效力在于实施,在于执行;法律的生命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刻在每个人的心上;制定法律的目的应该不是重在犯法之后的打击犯罪,而在于致力使全体公民知法、懂法、守法。那么要想让法律条文深入人心,必须要系统普法,建议能从小学开始一直到高中毕业,用十二年的时间,从图文并茂的方式由浅入深,逐步普及法律,并且以法理和案件相结合的形式形象生动普及法律,这样能够提高整个公民的法律素养。
全国人大代表 郑家建: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我有一个特别强烈的体会,那就是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在立法方面步伐更稳、更实,更聚焦民生、民意、民心,立法的成效也更加明显,随着中国更加全面更加深度对外开放,尽快形成系统全面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在推进这项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全国人大代表 王耕捷:作为铁路系统的代表提一点建议,随着中老铁路的开通运营,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体现,围绕着今后中老铁路,特别是国外段运营维护和管理,我们面临全新的法律环境、社会环境和安全环境。希望能够加强对我们的指导和帮助,强化涉外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更好地展示中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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