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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集体有“活钱” 群众事好办

 近日,江西南昌经开区蛟桥镇龙潭村沉浸在一片喜庆氛围中。74岁的村民杜绍金一边在新落成的广场上慢跑,一边打量着赏心悦目的村容村貌,他乐呵呵地说:“前些年整村征迁后,我们住进了安置小区,不仅过上了市民生活,还能拿到村集体经济分红。”

  龙潭村地处南昌经开区西南角,属城乡接合部,周围分布着大量工厂企业。整村征迁后,为给农民带来更持久的收益,龙潭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对外投资、楼宇租赁、三产服务作为村集体经济的支柱,不仅解决了群众就近就业问题,还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增收。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龙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杜欢说,六中全会结束后,村里就召集全村党员集体学习全会精神,大家一致认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就要结合实际,用好用足各项政策,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新路子,找到更好的发展模式,让大家过上更好的生活。

  “对于龙潭村来说,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关键是搞活集体经济。”杜欢说,目前龙潭村正与附近一所高校就基础设施建设与后勤服务项目开展合作,不仅兴建了学生公寓、综合大楼、学生食堂、商业店铺等,还确立了村集体统一管理、收益全部属于村集体的发展模式,年收入预计600万元,再加上部分对外投资收益,每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将突破800万元。

  “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杜欢说,村里有了产业,集体有了“活钱”,群众的事就好办了。这些年,村里把集体经济大部分收益用于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村民生活质量提升,不仅对供水管道实施了改造,还改善了医疗条件,建起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努力打造幸福生活家园,“我们投资81万元建了篮球场,就是为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健身”。

  “这几年,我们村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我们住的是土坯房,出门走的是泥巴路。现在不一样了,村民都住上了三层小楼,村里还给我们加装了电梯。”村民杜芳荣细说着村庄的变化。

  “我们将剩余的村集体经济收益用来投资,进而增强村集体经济‘自我造血’功能。”杜欢说,1.4万平方米的龙潭村商业综合大楼已立项落地。“我们要按照六中全会精神的指引,让全体村民从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得到切切实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心同力迈向共同富裕。”杜欢说。(经济日报记者 赖永峰 刘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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