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从工作原则、培养目标、基本条件、主要职责、遴选培训、使用管理及保障实施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了规范。这项措施将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进一步助力乡村善治、全面振兴,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让“法律明白人”成为乡村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规范》提出,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民小组全覆盖,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围绕实现这个目标,《规范》在具体的措施上突出“选、培、管、用”四环相扣、一体推进,对于选什么人、具体干什么、如何用得好等均一一拉出“清单”,特别是要求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十分鲜明。相信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见效,未来这样一支群众身边庞大的法治队伍,必将成为乡村法治建设的“主力军”,有效打通普法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
让“法律明白人”成为乡村法治教育的“先锋队”。乡村治理的主体是村民,源头在田间村落,提升法治素养、营造法治氛围、涵养法治精神是“必答题”。当前,乡村群众的法治意识还相对薄弱,学法用法的能力仍有待提升。为此,《规范》对于“法律明白人”的使用,第一条就是要求引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要结合国家宪法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接地气”“冒热气”的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政策“送”入寻常百姓家,引导群众做事依法、办事讲法、解决问题靠法。当然,这对于“法律明白人”自身的法治素养也提出了很高要求,《规范》也细化了培训“菜单”,不仅有集训轮训,还有网络教学、现场教学和法治实践观摩等,通过这样的“学思践悟”,能够让“法律明白人”达到自身法治素养巩固提升和法治宣传教育相互促进的“双重效果”。
让“法律明白人”成为乡村法治惠民的“贴心人”。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彰显民生温度。乡村群众身边的难点痛点,也正是基层治理的“靶点”,需要通过法治惠民的方式发挥“稳定器”“润滑剂”的作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看到,《规范》中明确,要在群众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培养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聚焦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同时,在“法律明白人”的使用上,其实均与民生息息相关,除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还有支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鼓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出开展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服务、辅助基层社会治理、参与法治创建等活动,都体现了以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为中心的鲜明导向,目的正是为了让乡村群众充分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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