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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新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编者按: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强大力量,中央网信办与光明日报社共同组织“实践新论·现代化进程的中国答卷”网上理论传播专栏,陆续在光明网推出系列理论评论文章和新媒体产品,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宝贵经验,充分彰显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特色和优势,读懂和讲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

  作者:包存宽(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

  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人与自然关系不断调整、不断适应的过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形成、拓展及未来的全过程。如今,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等价值维度的、全方位的战略目标体系。

  全面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对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超越,是人类文明的重大转型。从价值遵循、目标引领、实现路径、基本保障和责任担当等方面,全面认识和深入剖析生态文明的新内涵和新要求,对于我们理解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新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漫画/张婷婷)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导向

  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之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往往人是主动的,自然是被动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关键是人类管控好自身的行为。人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对人类自身行为尤其是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进行严格的管控与约束、规制与调整,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导向。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明确“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统筹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上有机统一起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才能更好实现高质量经济发展、高品质人民生活和高水平环境保护的统一。

  美丽中国: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引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以及“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美丽中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目标之一。以美丽中国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美好愿景,凝聚人民群众的意志,激发人民群众的智慧,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一方面要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动员全社会都以实际行动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另一方面,要培育公共精神、社会责任、契约精神,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通过生活方式绿色革命,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实现人的现代化。

  绿色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生态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还须依靠发展。可以说,绿色发展是更广泛、更具深远意义的环保。我们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生态环境是最为基本的生产要素,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健康价值、愉悦价值、审美价值等,生态与生产、环境与发展是一种相辅相成的互补互济关系:一方面,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民生,提高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

  由此,绿色发展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包括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1%,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等具体目标。以此为指引,未来五年,我们将坚持新发展理念、着眼推动高质量发展,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重要部署,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筑美丽中国注入强大动力。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保障

  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3月3日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中国式现代进程、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制度保障。生态文明下的环境治理,应在党的领导下,理顺政府、企业和公众关系,合理准确定位三者的角色、职责和功能,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政府机制、社会机制的作用,尤其是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彼此之间的协同与合作,形成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格局,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式现代化的责任担当

  现代化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实现现代化是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生态环境关系各国人民的福祉,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美丽地球家园是人类共同梦想。

  中国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站在人类文明发展高度,把现代化与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履行大国的责任与担当:一方面可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走出一条绿色发展、经济社会繁荣的现代化之路树立信心,提供更多有益的借鉴;另一方面,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和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相关国家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为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世界提供绿色动力、创新绿色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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