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18时38分许,睢宁交警大队岚山中队接110指令称,在岚山镇高集乡道高岚路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驱车赶至现场。
经调查,50岁的驾驶员李某某中午在岚山镇参与本村村民葬礼。期间他喝了二两白酒,葬礼结束后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不料回家途中与一辆电动三轮发生碰撞。李某某看到电动三轮车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停留,便将车停在路边,拿着手电筒追至前方。他这才发现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已经受伤,且车辆已停靠在路边。李某某眼见事情闹大了,慌忙打电话报警,想让保险公司理赔。
民警遂对李某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其酒精检测值为4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据民警介绍,李某某不仅承担车损5000余元费用,还将被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刘志胜 常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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