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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酒驾不放松,鼓楼交警查处两起侥幸心理引起的醉驾

春节假期过后,徐州鼓楼交警加大了夜间酒驾的查处力度,仅2月10日一晚,就查获两起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2022年2月10日0时2分左右,杨某驾驶苏C牌小型轿车,行驶至煤港路和祥和路交叉口以南约200米处,被民警检查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经现场呼气检测,结果为15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据杨某陈述,晚23时30分左右,杨某酒后打电话约苗某喝酒,并到苗某饮酒的饭店找到苗某,此时苗某已饮酒较多,表示不愿再同杨某去喝酒,准备叫代驾回家,杨某认为代驾车费比较贵,便提出驾车送苗某回家,途中被鼓楼交警查获。经查,杨某为第四次酒驾,驾驶证已处于吊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此次违法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进一步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一天晚上,在煤港路和祥和路交叉口以南约200米处,鼓楼大队二中队的民警查到一辆苏C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张某东,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呼气检测酒精值为99mg/100ml,同样涉嫌醉酒驾驶。


经询问,张某东晚上自己在家喝了一瓶劲酒后,因工人在施工中将水管打破,驾驶车辆从民主南路家中至祥和桥附近的施工地点送热熔机,因抱有侥幸心理,便自行驾驶车辆前往,被民警查获。


2月11日,上述二人的血检均已出结果,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而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更是高达225.9mg/100ml。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将面临5000元罚金,机动车驾驶证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1至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


徐州交警将继续加大对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徐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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