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运前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邳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加大对路面的管控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为市民创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2年1月7日上午11时许,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岱山中队指导员李新带领民警胡立成等人在311国道巡逻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形迹可疑,遂对该车进行检查。
经检查,车辆驾驶员庄某在该车内及后备箱载满了19箱烟花爆竹等危险爆炸物品,共计138.65公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有可能引起爆炸。同时,该驾驶员并没有危险品运输资质许可、证照不齐,车身也无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存在相当严重的安全隐患,属非法营运烟花爆竹。
经过民警询问,该车驾驶员承认自己非法营运烟花爆竹,该驾驶员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陈恒
相关推荐
谎称“有关系”能上名校,数名家中被骗百万余元
- 曝光台
- 2021-10-28 16:28:40
三次酒驾被查,称没有脸面再给家人打电话
- 曝光台
- 2022-01-13 16:13:25
男子时隔7年又酒驾,查处交警还是同一批
- 曝光台
- 2022-01-13 16:11:55
面包车超载学生送校“都是自家的孩子”
- 曝光台
- 2022-01-06 23: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