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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 |“臭肉”进入学校食堂,仅仅是运输存储不当?



10月16日,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疑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引发家长们集体不满,家长指责学校食堂“整盆肉都是臭的”。

随后,官渡区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10月19日晚,官渡区联合调查组通报称,该批次鲜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责令涉事企业停止经营;责令食堂承包商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涉事校长被免职;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

昆明长丰学校食堂“臭肉事件”备受社会关注。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随即介入,并公布调查结论给出处理结果,是给广大学生家长和公众一个交代。不过,仍有不少网友认为,联合调查组仅仅是通报了面上的一些问题,仍有疑点需要追问。

首先,通报称,长丰学校2024年8月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网友查阅企查查发现,云南润升物业2024年2月成立。学校怎么会让一家成立仅仅半年且不具备餐饮经营资质的物业公司,来承包经营食堂?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网友想知道,润升物业与长丰学校及股东之间有没有关系,包括背后的利益输送?如果只是正常的承包经营,长丰学校为何不选择一家有资质、有经验的餐饮企业?

其次,通报称,是因为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导致肉变质变臭。这个因果关系是成立的。但肉明明臭了还给学生们吃,怎么解释呢?是没看出来还是没当回事?运输可能“不当”,存储也可能“不当”,但真正的“不当”是相关的把关环节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屏蔽”,是对孩子生命健康的漠视。

最后,不少网友认为,对企业仅仅罚款,有关责任人仅仅免职停职,如此“高举轻放”显得太轻飘,如此怎能起到震慑作用?平心而论,对该校承包商、校长的处罚符合《食品安全法》以及教育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规定。只不过此事性质恶劣,加之校园食堂多次曝出问题,公众希望用“重典”加以惩治,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臭肉事件”再次暴露一些地方校园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存在漏洞。10月19日,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时强调,千方百计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全力守护学生健康成长。要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等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真正把“校园餐”办成放心餐、良心餐。

校园食品安全出现问题,根本原因在于经营者利欲熏心。层层把关层层失守的背后,是监管者的责任心缺失。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万千家庭。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为了应付突击检查,而是要始终放在监管部门和经营者的心上。校园食品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岗位,只要有一个人有点责任心,有点良心,就不会让变质的“臭肉”进入学生的碗中。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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