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国武 记者 顾元森)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南京建邺警方对辖区出租房屋开展入户走访工作。近日,莲花派出所开具了建邺区首张违反《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罚单,对房屋出租人处以罚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7月19日,莲花派出所民警在一小区入户走访时,发现一出租房内的厨房被改造成了房间,并且该出租房两名实际租户的信息与平台登记的不相符。民警立即联系上出租人陈某,告知其厨房不能住人,并且要求他按照规定进行租户信息登记,在五日内整改到位。次日民警向陈某出具了《责令期限整改通知书》,事后也发短信提醒陈某。然而,陈某并没有把民警的几番提醒当回事。
7月27日,民警复查时发现,陈某并未按照规定进行整改。面对民警的询问,陈某称自己当时回老家了,不在南京。民警表示“这个手机就能操作”,对方顿时哑口无言。事后民警依法传唤陈某夫妻俩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根据《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陈某处以200元罚款。临走前,民警再次提醒陈某夫妻俩,以后一定要主动报送信息,否则会面临加重处罚的后果,陈某表示一定整改。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施行。根据规定,包括流动人口、房屋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用人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等在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七日内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报送辖区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单位,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配合开展流动人口信息核查工作。
此次陈某被处罚,是建邺区首起违反《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行政案件。警方提醒,请房东、二房东主动报备租户信息,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按时整改,一同营造更好的租房环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警方供图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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