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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违法行为早发现,南京江北新区首试“综合执法与物业联合共管”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徐晶晶 记者 赵丹丹 文/摄)居民生活垃圾不分类,怎么处理?影响居民采光的树木应该如何修剪?物业遇到这些小区痛点、难点问题,如何高效解决。7月5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创新城市管理模式,与辖区物业企业畅通互助渠道,形成长期、有效的共管机制,打造小区服务直通车,助力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小区物业在指导居民分类

5日,在弘阳旭日爱上城6区,物业负责人陈梅坦言,自从综合执法与物业联合共管后,物业的工作开展得更顺利了。陈梅说,比如南京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以后,一些居民还是没有养成分类习惯,会乱投放垃圾。物业通过监控了解到哪户居民不分类,上门劝导,但因没有执法权,部分居民仍不配合。“遇到这类情况,我们就通过和泰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建立的沟通群,寻求帮助。“陈梅说,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会联合物业人员一起上门劝说,对于屡教不改的居民进行处罚,督促居民自觉履行垃圾分类的责任。陈梅说,此外,对于一些大树修剪、飞线充电、电瓶车乱停乱放、居民私搭违建等情况,物业一时难以解决,他们也会第一时间和执法人员沟通,执法人员上门指导、规范、执法,提高了物业的管理效能。



△小区请来专业队伍修剪树木

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三支队副支队长张旭介绍,综合执法和物业企业联合共管机制,一是主动服务、送法上门。新区总队成立了法律法规宣讲团,告知物业企业包括绿化、违建、垃圾分类等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小区绿化茂盛,业主要求修剪树木,如果物业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擅自进行大修剪,不仅属于违法行为,更可能导致树木受损、坏死。宣讲团不仅就法律法规进行宣讲,还邀请了园林绿化专家进行现场规范修剪,供各物业企业现场观摩学习。二是通过共管机制,新区总队与物业企业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与综合执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升管理执法效率。在此机制下,物业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对破坏绿化、违法建设、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劝阻、报告执法部门,同时强化预防措施,努力将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执法部门在收到物业企业提交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督促违法行为当事人立即整改,将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最小化,从源头上实现对小区内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通过联合共管机制,我们能及时发现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的行为,平均每月对40多名不分类居民进行处罚。”泰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制中队中队长朱巍巍介绍,目前辖区有174个小区,都实现了执法全覆盖。

据悉,目前,法律法规宣讲团已在泰山街道、葛塘街道、大厂街道等多个街道开展宣讲,根据计划安排,宣讲活动在其他街道将陆续开展。下一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有望将这一机制向全区域推广,进一步优化共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行动,做好闭环处理的后续跟踪,推动小区治理的长效化。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赵树新表示,之前,城管执法“主阵地”是在小区围墙外,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泰山街道首试综合执法与物管企业联合共管,让执法力量下沉到小区。试点好的话,这一创新机制可以向全市推广。

 (编辑 范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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