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小范的父母离婚时,约定她跟随母亲生活,父亲每个月支付抚养费。除此以外,父亲承担女儿一半的教育费和医疗费,直到她大学毕业。谁也没想到,几年后,小范和父亲对簿公堂,原因是父亲拖欠了十多万的抚养费、教育费等。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这起案例。
拖欠抚养费,父女俩对簿公堂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小范是范某与朱某的婚生女。2016 年 1 月 4 日,范某与朱某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约定:女儿小范的抚养权归女方朱某所有;关于抚养费,男方范某自离婚日起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 2000 元整,直至 18 周岁;关于教育费和医疗费,男方承担一半,直至女儿大学毕业。
2021 年 3 月 5 日,小范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拖欠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计 15 万余元。对此,范某辩称自己的收入不高,同时他已经再婚生育了一个小孩,无力承担小范的一些抚养费。他对小范的个别教育费和医疗费不予认可,而且教育费和医疗费均应给付至小范 18 周岁止,否认了之前约定的直至大学毕业。
法院:约定这些费用付到女儿大学毕业,双方应诚信履行
江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本案中,朱某与范某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诚信履行。双方约定范某每月给付小范 2000 元抚养费,并对教育费和医疗费另作约定,因此该抚养费虽名为抚养费,实为生活费。现小范要求范某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向她给付所欠的生活费和按月给付生活费的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认为,关于教育费,双方虽约定教育费由父亲承担一半,但法律保护的是未成年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必要教育费,各类课外培训班的费用不属于必要的教育费范围,校服费和伙食费均不属于教育费的范围,属于生活费的范围。因此对小范主张的学费和社会实践费,应由范某承担一半,对小范主张的其他教育费,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医疗费,双方对小范所产生的个人自理医疗费无争议,法院予以确认。至于小范治疗牙齿的支出,也是小范医疗费的范围,范某亦应承担一半。关于给付教育费和医疗费的期限问题,因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给付教育费和医疗费至小范大学毕业止,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现小范依据该约定主张范某给付至她 22 周岁止,法院予以支持。
承办法官表示,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负有绝对的抚养义务,无论父母的抚养能力和生活条件如何,无论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都应提供能力范围内的照顾,不能被豁免。对于成年子女,需要判断子女是否具有独立生活的条件,来决定父母应否承担抚养义务。如果当事人通过协议自愿将抚养费的支付期间向后顺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在本案中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小范大学毕业止 , 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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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9 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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