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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触”为何承担电动自行车事故全责?南京交警以案说法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超 记者 王瑞)5 月 6 日上午 9 点 50 分左右,南京交警五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嫩江路附近执勤。期间,一名年轻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在看见前方约 50 米处有交警在执勤后,突然掉头,导致后方正常骑行电动自行车老人避让不及,摔倒在地,造成脚踝、膝盖等多处受伤。

事故发生后,年轻男子认为双方未发生碰撞,自己与对方摔倒无关,当场骑车离开,随后交警将其拦截并带回现场。经调看公共视频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无接触式交通事故,最终交警依法认定该年轻男子需承担这起事故全责。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虽然这起事故中,两人车辆并未发生实际碰撞,但老人摔倒完全是由于男子突然掉头导致的。因此,提醒广大市民在骑行中,除了要注意自身安全,也要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否则很有可能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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