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你也许会好奇,自己的联系方式怎么谁都有,动不动就有人打电话问你要不要理财、买房、给孩子上补课班。原来,有些公司的人员,在同行之间会“分享”客户资料。比如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房产中介为了提高业绩,从同行手里要客户资料,虽然涉案信息是在熟人之间流转,未外传泄露,也未出售牟利,但这些中介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当事人被依法判刑。
黄某是一名房产中介,他在工作中认识了同行李某和张某,这三人虽然分属不同的中介公司,但他们直接有一些业务上的交流。
2021年初,黄某更换了工作的门店。由于对新区域的情况不熟,房源、客源都很有限,导致黄某对业绩很不理想,于是,他想起了李某和张某,找他们索要了一批客户资料,内含8.3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
李某曾告诫黄某,这批公民个人信息是内部资料,让他注意保存不要乱发,可黄某不听,又擅自泄露给别的中介人员,之后被客户发现报了警。
鼓楼法院审理该案时认为,该案中,黄某并非依据工作职责获得上述信息,而系私下索取,且明知掌握上述信息不具有合法性,仍予以泄露。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即使没有出售牟利,将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行为已经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近日,鼓楼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此前对黄某前罪(危险驾驶罪)宣告缓刑的执行部分,结合其所犯新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李某、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相应罚金。
案件判决后,针对此案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鼓楼法院向涉案房产中介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合作公司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法律宣传,避免类似事情再度发生。
法官提醒,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必须合法、正当、必要、规范,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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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7 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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