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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亲爱的小孩》火了,离婚后的方一诺不让肖路见女儿合适吗?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赟)最近,《亲爱的小孩》电视剧大火。这部电视剧讲述一对离异夫妻,为了挽救患白血病的女儿所经历的一系列纠葛和抉择。剧中主演精湛的演技和贴近生活的剧情,让不少网友产生共鸣。



在剧中,由任素汐饰演的方一诺和由秦昊饰演的肖路原本是一对夫妻,两人的女儿刚刚出生不久,方一诺就发现肖路出轨。第三者后来甚至跑到方一诺女儿的周岁宴上大闹一场,伤心欲绝的方一诺决定和肖路离婚。在吃散伙饭时,肖路冷漠的态度更是让方一诺直言以后不会再让肖路和女儿见面。直到女儿患上白血病需要做配型,方一诺才终于同意让肖路到医院看望女儿。

电视剧播出后,不少网友指责肖路婚内出轨不道德,这样的父亲不配和女儿见面。但也有网友表示,肖路毕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即使和方一诺离婚,方一诺也应该让他和女儿见面。那么,在夫妻二人离婚后,方一诺阻止肖路与女儿见面的做法合适吗?在方一诺不让肖路见女儿时,肖路又该怎样做呢?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表示,在夫妻二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可以与子女联系、见面或是短期共同生活。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吕金艳表示,探视权是一种法定权,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后,只要直接抚养权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除非有法定理由,否则不能随意中止或剥夺探视权。" 在《亲爱的小孩》这部电视剧中,方一诺在离婚后不让肖路与女儿见面其实是违法的,因为肖路作为孩子的父亲,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方一诺无权阻拦他与孩子见面。" 同时,吕金艳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离婚后对方不让自己看望孩子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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