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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钱却成了老赖,法官:当担保人是有风险的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在他人借款时当担保人是有风险的,一旦借款者无法还钱,担保人将面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案件,一名担保人因他人无法偿还借款,成了老赖。这名担保人起初不服,在执行法官释法说理并冻结他的银行卡后,他才明白了自己该履行的义务。

2014年7月,陶某的弟弟和弟媳以开油厂需要资金为由,在陶某的担保下,分别向竺某和笪某借了8万元,并出具借条,写明:借期三年,到期借款人无力偿还时,由担保人负责还清全部欠款。同年12月,陶某的弟弟因病去世。借款三年期限到了后,竺某和笪某多次向陶某和弟媳催还借款,后来到六合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陶某弟媳分别向竺某和笪某支付借款8万元。在对陶某弟弟的遗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由陶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判决生效,陶某及其弟媳并未如期履行。2018年,竺某和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徐伟穷尽查询手段发现,陶某弟媳目前已无偿还能力,且名下无任何财产线索。随后,徐伟找到陶某,要求他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并多次与陶某沟通,陶某仍不愿配合。

“借钱的是弟弟,我只是担保人,为什么让我还钱?应该找我弟媳要!”陶某不服,徐伟耐心地向他释法明理,讲明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还款义务,以及履行义务后所享有的追偿权利,但陶某仍然无动于衷。

鉴于陶某拒不执行的态度,徐伟依法冻结了陶某的工资卡,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告知他,如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法院将依法冻结他的工资卡以清偿债务。2020年,六合区人民法院在保留陶某基本生活费后,依法划扣1.3万元,分别给付两位申请人6500元。2021年底,陶某主动联系徐伟,表明自己有解决这件事的想法。徐伟便组织两位申请执行人与陶某和谈,双方议定了还款方案,由陶某找亲戚借9万元,解决此案。2022年1月20日,陶某带着现金走进六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交给了两位申请执行人。

法官提醒,担保有风险,为之须谨慎。日常生活中常有人碍于情面或讲义气,不了解担保的法律后果,为亲戚朋友盲目提供担保,随意签字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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