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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方两年来对2764名监护人开展教育指导,帮助1555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 文/摄)两名未成年人参与盗窃三起,一个被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另一个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被给予了行政处罚。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江苏检方和妇联组织发现,这两名“熊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主要原因是他们生活于“放养式”家庭。为了帮助两个孩子重回正途,检方对他们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1年11月4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发布相关案例,上述案例就是其中之一。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立足案件办理,注重协作配合,全面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共对1986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487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291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已帮助1555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

遇上“不会管”和“不愿管”的家长,检方发出督促监护令

2019年12月,17岁的大周和15岁的小周,被成年人张某教唆,盗窃三起,共窃得约1万8千元。

2020年5月12日,因大周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认罪悔罪、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原因,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而小周则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检方建议公安机关对他予以行政处罚。

检方邀请妇联组织共同对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进行调查后,发现这两个“熊孩子”根本没有人负责教育。大周经常被父亲打骂,父子之间缺少沟通,导致他产生逆反心理,16岁就辍了学,长期混迹于娱乐场所。大周的父母见无法管束孩子,也就彻底放任不管了。小周的情况更为特殊。父母离异后,他名义上是由父亲抚养,可因父亲长年在外打工,双方缺乏接触,更不要说教育和约束。小周的父亲甚至多次拒绝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与司法机关办案及帮教过程。

对于这两个“不会管”和“不愿管”的家长,检方和妇联组织评估确认,监护缺位是大周、小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因而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将督促监护作为继续开展犯罪预防和临界预防的工作重点。检方向两个家庭发出书面“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纠正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监护缺位行为,包括放任不良行为、长期疏于监管等;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法律后果。

为帮助监护人提升监护水平,检察机关、妇联组织与泰州市阳光心理服务中心三方合作,推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公益项目,聘任3名心理老师为大周、小周的家庭提供量身制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期三个月的专业指导涵盖亲子沟通技巧、家长情绪管理、家庭责任担当、亲子共同成长等内容的指导课程,并由三方共同跟踪、评估家庭教育成效。

经教育指导,大周自愿跟随父亲学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各方面表现良好,家庭关系和谐,生活走上正轨。小周则跟随父亲到外地一同打工,开始新的生活。

检察机关开展家庭教育法治授课397场,覆盖家长46081名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俞波涛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监护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家庭教育缺失或不当,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被侵害的重要原因。

俞波涛介绍称,2020年以来,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已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家庭教育指导相关文件44份,召开专题会议84次,共对1986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487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291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已帮助1555个家庭改善亲子关系。此外,检察机关还开展了家庭教育法治授课397场,覆盖家长4608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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