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王新月 记者 卢河燕 文/摄)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进入乘客电梯,拒不听从劝阻的,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1月1日,《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第一天,现代快报记者走访南京多个小区,很少见到有电动自行车进客梯的情况。截至17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暂未接到关于电动自行车强制入梯的投诉。
△游府西街附近的小区张贴了告示
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的代步工具,然而实际上,因为电动自行车乘梯入户、占用楼层消防通道、违规充电时常引发火灾事故,给小区居民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新街口附近小区充电桩
11月1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在淮海路附近的居民小区看到,车棚里有不少电动自行车正在充电,车棚内也贴有“关注电动车消防安全,预防电动车火灾”的标语,并对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的危险情况进行了科普。单元门口也贴有“严禁电动车进梯入户”的告示。
在抄纸巷附近的一家小区,现场一名保安告诉记者,现在的业主大多很自觉,而且小区楼道和电梯都装有监控,如果发现有电动车上楼,作为物业都会上门找业主劝说。“基本上已经没有业主将电动车推上楼了。”他告诉记者,之前还是有业主将电动自行车推上楼,其他住户就会有意见,会投诉,大概在一年前,小区扩大了车棚的面积,并配备了相应的充电桩,电动车进梯入户的情况现在基本没有了。
附近一家店主表示,不要说电动车上楼了,现在门面房做生意都不能拉线充电,必须在指定的充电桩充电。
△小火瓦巷附近的小区张贴了告示
不过,在当天下班时间,记者在小火瓦巷附近的一个小区内见到,一辆电动车进入楼道,并进了乘客电梯。该楼道入口处,也张贴着“电动车充电不当易成火灾元凶”的告示。记者发现,这个楼栋至少有3个楼道间停放了电动自行车,这些车均未充电。
据悉,《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制定于2011年,颁布十年来,电梯保有量迅速增长。截至今年9月已达12.24万台,年增长幅度一直保持在8%以上。仅去年,南京就处置电梯困人故障7169起,解救被困人员12343人。
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六十四条,本次修订加入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乘梯禁止规定,备受关注。其中规定,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拒不听从劝阻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引发网友热议,“建议推广”“通过立法杜绝因电动车起火造成的悲剧”“希望让大家知道电动车入梯的危险”……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围绕创设性制度,适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包括《条例》中的新装电梯五年质保期、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日常安全管理、按需维保、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等。“市民发现有电梯的违法行为线索,可以拨打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反映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