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季雨 文/摄)从南京走出去的奶茶品牌汴京茶寮(现更名为“伏小桃”),曾一度从饮品界脱颖而出,成为在各大社交平台上获赞无数的网红饮品。然而它却被上海一家餐饮公司“占了便宜”,这家餐饮公司擅自使用汴京茶寮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最终被南京汴京茶寮以虚假宣传为由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这家餐饮公司的一系列做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 原汴京茶寮奶茶店(现更名为“伏小桃”)
两家公司渊源颇深,曾是亲密合作加盟关系
其实,南京和上海这两家“汴京茶寮”之间,有一定的历史渊源。
2017年7月31日,南京和奇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奇宜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餐饮服务、企业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等。如果仅仅提起这家公司,可能多数人都不知晓它的存在,但如果说到它旗下运营的奶茶品牌“汴京茶寮”,不少年轻人知道。
和奇宜公司成立之后,相继取得了“汴京茶寮”的商标以及相关著作权。并在几年时间内迅速发展,打造出了一个从南京走出去的网红奶茶店。汴京茶寮奶茶店的一个特色,便是“花月诗酒茶”的口号和独具特色的花月诗酒茶桃子杯套。
重溢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23日,Wendy为该公司唯一股东。而重溢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徐家汇路分公司(以下简称“重溢上海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1日。2019年,和奇宜公司与Wendy签订《加盟协议》,约定甲方拥有“利休汴京茶寮”茶饮店经营体系,和奇宜公司授予Wendy特许经营权,协议期间三年,并向Wendy收取一次性加盟费100万元。
在这份协议中,还有一个重要的约定条款,那就是协议终止后的义务。协议约定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十五日内,拆除所有包含甲方品牌标识的物品,如乙方未在期限内履行拆除义务,甲方可自行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仅如此,双方还约定在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所有品牌标识。
可是好景不长,两家公司的合作关系并未持续多久。2019年10月12日,Wendy向和奇宜公司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中,Wendy确认其在上海开设两家“汴京茶寮”店,在经营中实际使用“汴京茶寮”品牌,认为因和奇宜公司2019年9月将“汴京茶寮”品牌更换为“伏见桃山”(现更名为“伏小桃”)构成违约,故通知解除合同。同年10月24日,双方确认《加盟协议》解除。
△ 店内陈设
合作关系解除后,重溢上海公司涉嫌侵权
两家公司“和平分手”,本来自此之后就再无纠葛了。但和奇宜公司却在偶然间发现,在协议解除后长达半年的时间里,重溢上海公司仍然在打着“汴京茶寮正版店”的旗号对外经营,并且店内仍使用多幅和奇宜公司的海报。
和奇宜公司认为,重溢上海公司在加盟协议终止后,在约定的清理期间到期后,仍使用图样包装的杯子对外经营,仍在社交平台的店铺内使用“正版店”的字样,擅自使用和奇宜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会导致消费者误认该商品来自和奇宜公司,或误认为该商品与和奇宜公司存在特定联系,是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于是,和奇宜公司一纸诉状将重溢上海公司告上法庭。
对于和奇宜公司的指控,重溢上海公司也为自己鸣不平。在庭审时,重溢上海公司提交了2016年8月至2019年之间的多张微博截屏,其中部分消费者认为南京的“汴京茶寮”是抄袭来的。重溢上海公司根据上述事实,认为和奇宜公司对“汴京茶寮”不具有合法的权益。
庭审中,重溢上海公司承认其使用的“汴京茶寮”“花月诗酒茶”以及相关的杯子、海报等系和奇宜公司所提供。重溢上海公司提交了银行账户流水,以证明其购买过涉案包装材料和奇宜公司主张保护的包装装潢所涉杯体杯套等。但重溢上海公司表示,之所以没有立即停用“汴京茶寮”的商标和相关产品,也是权宜之计,并且辩解这是一种“合理使用”的行为。重溢上海公司称,自己在加盟协议终止后,提交了多份商标注册的申请,想要尽快打造自己的品牌,只要任意一件商标获注册后,就立即可以使用自己的商标。“公司希望能整体变更,否则可能会流失客户,所以在重新设计整体形象并申请注册商标后,才将相应标识清理完毕。”
法院判决:重溢上海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20万元
2021年10月29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外公布了此案的民事判决书,这起纠纷案也有了一个结果。
重溢上海公司通知解除加盟合同,到它实际停止使用“汴京茶寮”商品装潢,时间长达半年之久。重溢上海公司称其需要较长的时间更换品牌和整体形象,认为自己在半年的时间内,继续使用被诉商品装潢等原特许经营资源的行为是“合理使用”。但法院认为,这是重溢上海公司自身的商业选择,不能以此作为解除合同后,仍继续使用和奇宜公司商品装潢的合理理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重溢上海公司仍继续使用和奇宜公司提供的杯子对外经营,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仍是经和奇宜公司许可进行经营。据此,重溢上海公司行为构成擅自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的不正当竞争。
对于重溢上海公司在社交媒体上名称仍为“汴京茶寮(打浦桥日月光正版店)”,并继续使用和奇宜公司提供的海报进行宣传一事。法院认定,这样的经营、宣传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解,重溢上海公司的行为也构成了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考虑到涉案商品包装装潢的影响力与显著性、品牌的知名度、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性质、影响、侵权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最终判定,重溢上海公司赔偿和奇宜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1.4万元。与此同时,重溢上海公司还需向和奇宜公司提交声明,由和奇宜公司刊登于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以消除影响。
- 南京
- 2021-11-01 1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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